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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领导立法工作的程序问题研究

摘要第2-4页
ABSTRACT第4-5页
引言:党领导立法工作程序化的重要意义第8-10页
一、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法理基础第10-14页
    (一) “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概念界定第10-12页
        1. “立法工作”的含义第11页
        2. “党”与“领导”的含义第11-12页
    (二) 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必要性分析第12-14页
        1. 党领导立法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应有之义第12-13页
        2. 党领导立法工作是贯彻落实宪法的体现第13-14页
        3. 党领导立法工作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要求第14页
二、党领导立法工作在实践中的具体表现形式第14-20页
    (一) 提出立法建议第14-16页
    (二) 审定立法规划和计划第16页
    (三) 协调解决重大立法争议第16-17页
    (四) 审定重大立法事项第17-19页
    (五) 党组向党委请示报告第19-20页
三、党领导立法工作程序化方面存在的问题第20-24页
    (一) 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党内程序不健全第20-22页
    (二) 党与立法机关的衔接程序不完善第22-23页
    (三) 党对立法机关自主行使立法权的程序性保障不足第23-24页
四、党领导立法工作程序化的完善建议第24-34页
    (一) 确立和完善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党内程序第25-30页
        1. 完善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具体程序第25-30页
        2. 制定地方党委领导立法工作实施细则第30页
    (二) 厘清党与立法机关的衔接程序第30-32页
    (三) 建立保障立法机关行使立法职权的体制机制第32-34页
        1. 减少党政联合发文,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主导地位第32-33页
        2. 合理配置立法资源,解决立法机关工作中的难题第33-34页
结语第34-36页
参考文献第36-40页
致谢第40-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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