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页 |
引言 | 第8-9页 |
一、国际私法中弱者的概念、产生的原因及法律特征 | 第9-11页 |
(一)国际私法中弱者的概念 | 第9页 |
(二)国际私法中弱者产生的原因 | 第9-10页 |
(三)国际私法中弱者的法律特征 | 第10-11页 |
1、弱者身份的相对性和多重性 | 第10页 |
2、弱者身份的客观性和变动性 | 第10页 |
3,弱者身份的法定性与独立性 | 第10-11页 |
二、国际私法对弱者利益进行保护的法理学基础 和必要性分析 | 第11-16页 |
(一)保护弱者利益体现了国际私法的人文关怀 | 第11页 |
(二)保护弱者利益是国际私法追求实质正义的内在要求 | 第11-14页 |
(三)保护弱者利益是国际私法满足人类社会利益平衡的需要 | 第14-16页 |
三、弱者利益保护在国际私法中的体现 | 第16-25页 |
(一)保护弱者利益在国际私法中的制度化体现 | 第16-20页 |
1.直接适用规则的运用 | 第16-17页 |
2.将“有利原则”纳入成文法或国际公约 | 第17页 |
3.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对保护弱者价值之反映 | 第17-19页 |
4.当事人意思自治中的保护性安排 | 第19-20页 |
(二)弱者利益保护在国际私法相关领域的体现 | 第20-25页 |
1.在冲突规范领域的体现 | 第20-23页 |
2.在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商事仲裁规范领域的体现 | 第23-24页 |
3.在统一实体私法规范领域的体现 | 第24-25页 |
四、弱者利益保护在我国国际私法中的体现 | 第25-28页 |
(一)保护弱者利益在我国实体法中的体现 | 第25-26页 |
(二)保护弱者利益在我国冲突法中的体现 | 第26-28页 |
五、我国国际私法立法对弱者保护之不足及其完善 | 第28-32页 |
(一)我国国际私法立法对弱者利益保护之不足 | 第28-29页 |
1.对弱者的概念和范围没有准确和全面的界定 | 第28页 |
2.弱者保护范围相对狭窄 | 第28页 |
3.“保护弱者”还没有成为我国国际私法领域基本原则 | 第28页 |
4.弱者利益保护方法不够完善 | 第28-29页 |
5.相关制度的具体设计尚不能很好的体现弱者利益保护 | 第29页 |
6.意思自治原则的配套限制不足 | 第29页 |
(二)完善我国国际私法对弱者利益保护的建议 | 第29-32页 |
1.明确弱者的概念并扩大弱者保护的范围 | 第29页 |
2.将弱者保护上升为我国国际私法基本原则 | 第29-30页 |
3.将有利于弱者的法确定为系属公式 | 第30页 |
4.设计国际私法具体制度时应当贯彻弱者利益保护原则 | 第30-32页 |
结语 | 第32-33页 |
参考文献 | 第33-3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