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5页 |
目录 | 第5-6页 |
前言 | 第6页 |
1 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为当事人的司法纠纷类型以及现状 | 第6-9页 |
·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为当事人的司法纠纷类型 | 第6-8页 |
·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为当事人的司法纠纷现状 | 第8-9页 |
2 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为当事人的司法纠纷裁判不一致的原因分析 | 第9-13页 |
·法律法规没明确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 | 第9-11页 |
·相关地方立法混乱 | 第11-12页 |
·相关司法解释互相矛盾 | 第12-13页 |
3 域外关于业主团体法律地位的立法模式及启示 | 第13-18页 |
·域外关于业主团体法律地位的立法模式 | 第13-15页 |
·域外关于业主团体立法方面的成功经验给我国的启示 | 第15-18页 |
·国内外关于业主团体的综合比较 | 第15-17页 |
·立法模式应与国情相结合 | 第17-18页 |
·采用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折中立法模式 | 第18页 |
4 解决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及其司法纠纷的对策 | 第18-24页 |
·通过制定专门法律直接明确规定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 | 第18-22页 |
·明确业主大会的法律地位 | 第18-21页 |
·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 | 第21-22页 |
·明确业主大会的运行机制和法律责任并建立相应监督机制 | 第22-23页 |
·法院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诉讼活动做必要的审查和限制 | 第23页 |
·整合资源,以诉调对接机制迅速化解相关司法纠纷 | 第23-24页 |
结语 | 第24-26页 |
参考文献 | 第26-28页 |
致谢 | 第2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