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8页 |
第一章 区分所有建筑物重建制度制度的可行性研究 | 第8-11页 |
第二章 “重建”的概念界定与立法模式的选择 | 第11-16页 |
第一节 “重建”的概念界定 | 第11-14页 |
一、 “重建”的内涵 | 第11-13页 |
二、 “重建”的外延 | 第13-14页 |
第二节 重建的立法模式 | 第14-16页 |
一、 世界各国的立法模式 | 第14-15页 |
二、 我国立法模式的选择 | 第15-16页 |
第三章 区分所有建筑物重建的理论基础 | 第16-22页 |
第一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造 | 第16-18页 |
一、 一元论说 | 第16页 |
二、 二元论说 | 第16-17页 |
三、 新一元论说 | 第17页 |
四、 三元论说 | 第17-18页 |
五、 三元论学说对区分所有建筑物重建制度的意义 | 第18页 |
第二节 区分所有建筑物重建行为的理论基础 | 第18-22页 |
一、 所有权的处分权能 | 第18页 |
二、 区分所有建筑物与基地的关系 | 第18-20页 |
三、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基地利用权的一体性 | 第20-22页 |
第四章 区分所有建筑物重建制度的比较法考察 | 第22-31页 |
第一节 日本《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 | 第22-25页 |
一、 重建的要件 | 第22-23页 |
二、 重建决议的内容 | 第23页 |
三、 让售请求权和买回请求权 | 第23-25页 |
四、 重建合意 | 第25页 |
第二节 韩国《集合建筑物所有与管理法》 | 第25页 |
第三节 德国《住宅所有权法》 | 第25-26页 |
第四节 法国《住宅分层所有权法》 | 第26页 |
第五节 瑞士《民法典》第 712 条 | 第26-27页 |
第六节 意大利《民法典》 | 第27页 |
第七节 我国台湾地区“公寓大厦管理条例” | 第27-28页 |
一、 重建的要件 | 第27-28页 |
二、 让售请求权 | 第28页 |
三、 区分所有权人与第三人利益的调整问题 | 第28页 |
第八节 比较总结 | 第28-31页 |
一、 重建的要件 | 第28-29页 |
二、 业主间的利益平衡——让售请求权和买回请求权 | 第29-30页 |
三、 区分所有人与相关权利人间的利益调整 | 第30页 |
四、 损害赔偿金优先作建筑物重建费用 | 第30页 |
五、 从消灭的角度对重建制度予以补充 | 第30-31页 |
第五章 我国区分所有建筑物重建制度:现状与构建 | 第31-44页 |
第一节 我国区分所有建筑物重建制度的缺陷与不足 | 第31-32页 |
一、 法律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缺乏实际可行性 | 第31页 |
二、 重建制度的构建缺乏政策支持 | 第31页 |
三、 灾后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再建未进行特别规定 | 第31-32页 |
四、 权利关系不清,难以对私有财产权进行有力的保障 | 第32页 |
第二节 区分所有建筑物重建制度的构建 | 第32-44页 |
一、 立法模式的选择——区分所有权法模式 | 第32-33页 |
二、 重建的主客观要件 | 第33页 |
三、 重建决议机制的建立 | 第33-34页 |
四、 重建主体的确定 | 第34-36页 |
五、 平衡产权人利益的三大机制 | 第36-38页 |
六、 区分所有建筑物重建的特殊情形 | 第38-41页 |
七、 与区分所有建筑物重建制度相关的其他问题 | 第41-44页 |
结语 | 第44-45页 |
参考文献 | 第45-47页 |
致谢 | 第47-4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