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8页 |
第一章 引言 | 第8-16页 |
一、研究的动机 | 第8-11页 |
二、国内的研究概况 | 第11-13页 |
(一) 法学中之人性研究概况:诉讼法学外之部门学科研究简述 | 第11-13页 |
(二) 法学中之人性研究概况:诉讼法学之研究简述 | 第13页 |
三、研究的方法 | 第13-16页 |
(一) 概念的分析方法 | 第13-14页 |
(二) 共时研究与历时研究 | 第14页 |
(三) 应然视角与实然视角之结合 | 第14-16页 |
第二章 法律中人性问题历史考察及其对诉讼研究之启示 | 第16-30页 |
一、西文中“人性”的词源考及启示 | 第16-17页 |
(一) “Human Nature”的词源考及启示 | 第16-17页 |
(二) “Humanity”的词源考及启示 | 第17页 |
二、法律中的人性观的演变史及启示 | 第17-30页 |
(一) 西方法律中人性观的演变史及启示 | 第17-25页 |
(二) 中国伦理学中人性观(包括法律)的演变史及启示 | 第25-30页 |
第三章 民事诉讼法学中人性问题研究的可行性论证 | 第30-39页 |
一、民事诉讼之人性研究理论上可行性分析 | 第30-35页 |
(一) 伦理人性论视角之分析 | 第30-32页 |
(二) 认识人性论视角之分析 | 第32-35页 |
二、民事诉讼之人性研究事实上可行性分析 | 第35-39页 |
(一) 伦理人性论视角之分析 | 第35-37页 |
(二) 认识人性论视角之分析 | 第37-39页 |
第四章 民事诉讼与人性假设观:理性之应然视角 | 第39-56页 |
一、缘何以人性的假设观为民事诉讼研究之开端? | 第39-41页 |
(一) 人性之多维度性 | 第39-40页 |
(二) 法律的普遍性 | 第40页 |
(三) 结论 | 第40-41页 |
二、人性抽象、假设的可能性 | 第41-42页 |
三、两个领域中之人性假设的抉择 | 第42-51页 |
(一) 民事诉讼中伦理人性论中的人性假设:善 VS 恶 | 第42-47页 |
(二) 民事诉讼中认识人性论中的人性假设:理性 VS 经验 | 第47-51页 |
四、一个事例的分析:对抗制下法官之人性假设分析 | 第51-56页 |
(一) 选取对抗制分析的缘由 | 第51-52页 |
(二) 对抗制视野下之法官之人性假设分析 | 第52-56页 |
第五章 民事诉讼与人性实体观:经验之实然视角 | 第56-72页 |
一、民事诉讼伦理人性论中“恶”性假设的挑战 | 第56-58页 |
(一) 本体论上的挑战:人性之演变特性 | 第56-57页 |
(二) 方法论上的挑战:观察人性视角的内在化与实证化 | 第57-58页 |
二、民事诉讼认识人性论中“理性人”假设的挑战 | 第58-62页 |
(一) 经济学和传统的法律经济学对“理性人”假设的反思 | 第58-59页 |
(二) 行为法经济学对对“理性人”假设的反思 | 第59-62页 |
三、前章事例的再分析:诉讼中家长主义与对抗制的修正 | 第62-72页 |
(一) 家长主义的复兴及含义、形成条件的探析 | 第62-65页 |
(二) 家长主义的批判与辩护 | 第65-69页 |
(三) 在诉讼法中家长主义的表现形式:对抗制下法官人性之善性体察 | 第69-72页 |
第六章 民事诉讼与人性价值观:价值的回归 | 第72-93页 |
一、人性尊严思想的发展史 | 第73-77页 |
(一) 以身份为主要识别标准的人性尊严 | 第74页 |
(二) 神性照耀下的人性尊严 | 第74-75页 |
(三) 世俗理性视野下的人性尊严 | 第75页 |
(四) 共和主义背景中的人性尊严 | 第75-76页 |
(五) 现实具体化的人性尊严 | 第76页 |
(六) 综合性的人性尊严 | 第76-77页 |
二、人性尊严的概念、种类 | 第77-79页 |
(一) 人性尊严的概念 | 第77-78页 |
(二) 人性尊严的种类 | 第78-79页 |
三、以人性尊严为本位的程序价值、原则体系的构建 | 第79-90页 |
(一) 程序主体性原则 | 第80-85页 |
(二) 诉讼当事人平等原则 | 第85-89页 |
(三) 尊重私人隐私的原则 | 第89-90页 |
四、程序瑕疵的救济:以程序参与权之保障为例 | 第90-93页 |
(一) 程序参与权之独立救济保障 | 第91-92页 |
(二) 程序参与权之附随救济保障 | 第92页 |
(三) 程序参与权之宪法救济保障 | 第92-93页 |
结语 | 第93-94页 |
主要参考文献 | 第94-102页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第102-103页 |
致谢 | 第103-10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