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5页 |
英文摘要 | 第5-8页 |
引言 | 第8-10页 |
第一章 环境法调控的利益矛盾 | 第10-18页 |
第一节 环境法调控利益矛盾之一:人口与资源之间的矛盾 | 第11-13页 |
第二节 环境法调控利益矛盾之二:经济利益与环境利益之间的矛盾 | 第13-15页 |
第三节 环境法调控利益矛盾之三:公益与私益、代内利益与代际利益之间的矛盾 | 第15-18页 |
第二章 环境法利益调控功能的内容及实现途径 | 第18-36页 |
第一节 环境法对利益要求的表达功能 | 第18-22页 |
一、 环境权的性质 | 第18-20页 |
二、 环境权在各国立法上的不同体现 | 第20-22页 |
第二节 环境法对利益冲突的平衡功能 | 第22-32页 |
一、 对人口与资源矛盾冲突的平衡 | 第22-26页 |
二、 对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矛盾冲突的平衡 | 第26-29页 |
三、 对利益主体之间矛盾冲突的平衡 | 第29-32页 |
第三节 环境法对利益格局的重整功能 | 第32-36页 |
一、 对原有利益格局的重新整合 | 第32-33页 |
二、 对既有秩序被破坏后的重新整合 | 第33-36页 |
第三章 我国现有环境法律在利益调控方面存在的不足与完善途径 | 第36-45页 |
第一节 环境法在利益表达功能中存在的不足--未明确承认环境权 | 第36-37页 |
第二节 环境法在利益冲突平衡功能中存在的不足--公众参与不足 | 第37-38页 |
第三节 环境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存在的一些不足 | 第38-41页 |
一、 没有统一的环境法价值理念 | 第39页 |
二、 方法论上只注重于演绎分析,缺乏价值分析 | 第39-40页 |
三、 缺乏科学、系统的环境法理论体系 | 第40-41页 |
第四节 完善途径 | 第41-45页 |
一、 从立法上承认公民环境权,建立相应的司法救济机制 | 第41-42页 |
二、 制定明确的公众参与措施 | 第42页 |
三、 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建立科学的环境法理论体系 | 第42-45页 |
结束语 | 第45-46页 |
主要参考文献 | 第46-48页 |
后记 | 第4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