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8页 |
引言 | 第8-10页 |
第1章 地方立法质量概述 | 第10-20页 |
·地方立法质量的涵义 | 第10-11页 |
·立法质量释义 | 第10页 |
·地方立法质量的涵义 | 第10-11页 |
·我国地方立法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11-17页 |
·我国地方立法质量的现实问题 | 第12-15页 |
·越权立法、立法冲突现象突出 | 第12页 |
·地方立法中扩大行政权力,部门利益倾向明显 | 第12-13页 |
·不当的重复立法、立法抄袭现象严重,缺少地方特色 | 第13-14页 |
·地方立法滞后性严重 | 第14-15页 |
·形式结构及语言使用存在问题 | 第15页 |
·地方立法质量问题的原因分析 | 第15-17页 |
·地方立法质量标准混乱 | 第15-16页 |
·地方立法权限划分不明 | 第16页 |
·地方立法主体组成人员素质不高 | 第16-17页 |
·地方立法程序存在较大缺陷 | 第17页 |
·完善地方立法质量保障体系的意义 | 第17-20页 |
·质量保障体系有助于提高地方立法的民主程度 | 第17-18页 |
·质量保障体系有助于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 | 第18页 |
·质量保障体系是地方立法科学性和可行性的重要保障渠道 | 第18页 |
·质量保障体系有利于提升地方立法的预期实施效果,促进法治秩序的生成和实现 | 第18-20页 |
第2章 地方立法质量标准体系的确立及评估制度的完善 | 第20-29页 |
·我国地方立法质量标准体系的确立 | 第20-24页 |
·合法性标准 | 第20-21页 |
·价值合理性标准 | 第21-22页 |
·技术标准 | 第22页 |
·地方特色 | 第22-23页 |
·程序性标准 | 第23-24页 |
·可操作性标准 | 第24页 |
·我国地方立法质量评估制度的完善 | 第24-29页 |
·我国地方立法评估的现状 | 第24-26页 |
·我国地方立法质量评估制度的完善建议 | 第26-29页 |
·明确地方立法评估的质量标准 | 第26页 |
·扩大地方立法评估主体的范围 | 第26-27页 |
·地方立法质量评估的程序、方法 | 第27页 |
·保障地方立法评估结果的运用 | 第27-29页 |
第3章 地方立法主体的建设 | 第29-37页 |
·我国地方立法主体权限的合理界定 | 第29-32页 |
·明确地方立法权限的划分原则 | 第29-30页 |
·明确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的范围和划分方式 | 第30-31页 |
·明确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地方行政机关立法权限 | 第31-32页 |
·界定地方人大与地方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权限 | 第32页 |
·加强我国地方立法主体组成人员建设 | 第32-37页 |
·目前我国地方立法主体组成人员存在的问题 | 第33-34页 |
·加强地方立法主体组成人员建设的建议 | 第34-37页 |
·树立立法法治、立法民主的观念 | 第35页 |
·提高地方人大代表综合素质 | 第35-36页 |
·充分发挥相关委员会的作用 | 第36页 |
·优化立法主体组成人员的结构 | 第36-37页 |
第4章 构建我国地方立法协商机制——地方立法质量的程序保障 | 第37-48页 |
·我国当前地方立法协商机制的阙如 | 第38-39页 |
·现行立法所体现的协商机制的主体范围过窄 | 第38-39页 |
·地方立法的公众参与、协商过于薄弱 | 第39页 |
·地方立法协商机制的理论基础 | 第39-42页 |
·协商民主理论 | 第39-40页 |
·权力制约理论 | 第40页 |
·利益平衡理论 | 第40-41页 |
·正当法律程序原则 | 第41-42页 |
·立法民主化理论 | 第42页 |
·地方立法协商机制的基本构想 | 第42-48页 |
·建立地方立法协商机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 第42-43页 |
·地方立法协商机制的具体构想 | 第43-48页 |
·地方立法协商的主体 | 第44页 |
·地方立法协商的范围 | 第44页 |
·地方立法协商的阶段 | 第44-45页 |
·地方立法协商的方式 | 第45-46页 |
·地方立法协商机制配套制度的健全 | 第46-48页 |
结论 | 第48-49页 |
致谢 | 第49-50页 |
参考文献 | 第50-52页 |
附录A | 第52-53页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第5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