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法律论文--法律论文--中国法律论文--民法论文--物权论文

论不动产抵押未登记时抵押人的责任承担

内容摘要第6-8页
abstract第8-10页
引言第12-13页
一、问题导入第13-15页
    (一)拟讨论案件类型概述第13页
    (二)司法判决情况归纳及评述第13-15页
二、物权变动模式对抵押合同的影响第15-17页
    (一)我国物权变动模式回顾第15-16页
    (二)登记对抗主义第16-17页
    (三)登记要件主义第17页
三、抵押人承担违约责任之局限第17-23页
    (一)现有观点归纳第17-19页
    (二)抵押人承担违约责任之形态第19-20页
    (三)要求协助办理抵押登记之局限第20-22页
    (四)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之局限第22-23页
四、不动产抵押未登记时的效力转换路径第23-37页
    (一)无效法律行为转换制度的理论基础第24-25页
    (二)无效法律行为转换在我国实施的可行性第25-30页
    (三)抵押权未登记时效力转换之要件分析第30-33页
    (四)抵押权未登记时的效力转换第33-37页
    (五)抵押权未登记时转换为非典型性担保之价值分析第37页
五、结论第37-39页
参考文献第39-42页
致谢第42页

论文共42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论夫妻财产制契约的效力
下一篇:论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