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7页 |
绪论 | 第7-14页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意义 | 第7-8页 |
第二节 现阶段国内学者的研究综述 | 第8-13页 |
一、 中国证监会行政法律地位的独立性问题 | 第9-11页 |
二、 中国证监会行政职权的界定问题 | 第11-13页 |
第三节 本文结构和主要观点 | 第13-14页 |
一、 将美、英、德三国的证券监管体制进行详细比较 | 第13页 |
二、 将中国证监会与美、英、德三国的最高证券监管机构进行比较 | 第13页 |
三、 对中国证监会的行政改革分为法律地位和职能两部分,从法理和实践方面消除不适状态 | 第13-14页 |
第一章 我国证券监管体制及其特点 | 第14-24页 |
第一节 我国证券监管行政体制的发展演变 | 第16-20页 |
第二节 中国证监会当前的行政法律地位和主要职权 | 第20-24页 |
第二章 中国证监会与美、英、德的证券监管机关之比较 | 第24-38页 |
第一节 美、英、德证券监管体制与证券监管机构 | 第24-32页 |
一、 美国的证券监管体制及其证券监管机构 | 第24-27页 |
二、 英国的证券监管体制及其证券监管机构 | 第27-29页 |
三、 德国的证券监管体制及其证券监管机构 | 第29-32页 |
第二节 中国证监会与美、英、德证券监管机关法律地位比较 | 第32-34页 |
第三节 中国证监会与美、英、德证券监管机关法律职权比较 | 第34-38页 |
第三章 中国证监会当前行政法律地位的尴尬及职权的不合法 | 第38-45页 |
第一节 中国证监会当前的行政法律地位的尴尬 | 第38-40页 |
第二节 中国证监会当前职权的不合法 | 第40-43页 |
一、 规章制定权的不合法 | 第40-41页 |
二、 行政处罚设定权的不合法 | 第41-42页 |
三、 行政复议主体的不合法 | 第42-43页 |
四、 行政许可设定权的不合法 | 第43页 |
第三节 中国证监会当前法律地位尴尬与职权不合法的后果及改革必要性 | 第43-45页 |
第四章 中国证监会行政法律地位和职能的完善 | 第45-54页 |
第一节 中国证监会行政法律地位的完善 | 第46-49页 |
一、 加强中国证监会的独立性,弱化行政机关对中国证监会的控制,成为只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的独立性机构 | 第46-48页 |
二、 对指导整个证券市场的《证券法》进行相应修改 | 第48页 |
三、 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中国证监会的法律地位、监管所涉及的范围进行进一步确认 | 第48-49页 |
第二节 中国证监会行政职能的改进 | 第49-54页 |
一、 修改《证券法》,明确中国证监会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 | 第50-51页 |
二、 取消中国证监会的行政许可创设权 | 第51-52页 |
三、 淡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权,将规则制定权集中到规章制定权中 | 第52-54页 |
第五章 结语 | 第54-55页 |
参考文献 | 第55-58页 |
后记 | 第5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