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附带性审查研究
| 内容摘要 | 第4-6页 |
| abstract | 第6-7页 |
| 引言 | 第9-13页 |
| 一、问题的提出和研究意义 | 第9-10页 |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第10-11页 |
| 三、创新及问题说明 | 第11-13页 |
|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附带性审查概述 | 第13-18页 |
| (一) 行政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界定及意义 | 第14-15页 |
| (二) 行政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历史沿革 | 第15-18页 |
|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附带性审查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 第18-32页 |
| (一) 审查标准 | 第18-23页 |
| (二) 启动审查的方式及要求审查的主体 | 第23-24页 |
| (三) 被告主体资格 | 第24-25页 |
| (四) 管辖法院的确定 | 第25-27页 |
| (五) 司法附带审查方式的选择 | 第27-28页 |
| (六) 司法审查后的处理权 | 第28-29页 |
| (七) 国内法院的实际处理——以最高人民法院为例 | 第29-32页 |
| 三、国外抽象行政行为审查模式考察 | 第32-36页 |
| (一) 大陆法系国家的审查模式 | 第32-34页 |
| (二) 英美法系国家的审查模式 | 第34-36页 |
| 四、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附带性审查的完善 | 第36-42页 |
| (一) 仅确立了合法性审查标准 | 第36-38页 |
| (二) 扩大审理方式 | 第38-39页 |
| (三) 提高司法处理建议的效力 | 第39-40页 |
| (四) 发挥最高人民法院确定指导性案例的作用 | 第40-41页 |
| (五) 建立司法附带性审查后的信息共享平台 | 第41-42页 |
| 五、结束语 | 第42-43页 |
| 参考文献 | 第43-46页 |
| 致谢 | 第4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