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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与法权:通向历史唯物主义的路标--《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研究

摘要第3-4页
ABSTRACT第4页
引论 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研究现状说起第7-9页
第1章 自由、法权与黑格尔的法哲学第9-19页
    1.1 自由和法权的思想基础第9-14页
        1.1.1 自由和法权的哲学界定第9-11页
        1.1.2 自由和法权的思想史背景第11-14页
    1.2 黑格尔法哲学视域中的自由和法权第14-19页
        1.2.1 黑格尔法哲学的主题:自由意志与法权的实现第14-15页
        1.2.2 黑格尔对自由的思辨论证第15-17页
        1.2.3 黑格尔对法权的逻辑阐释第17-19页
第2章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对黑格尔思辨自由观的批判第19-32页
    2.1 马克思批判思辨自由观的思想前提第19-23页
        2.1.1 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思辨自由意识第19-21页
        2.1.2 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的思想困惑第21-23页
    2.2 马克思对黑格尔思辨理性国家观的批判第23-28页
        2.2.1 黑格尔的思辨理性国家观第23-24页
        2.2.2 “国家”是在思辨理性基础上构筑的虚幻共同体第24-26页
        2.2.3 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第26-28页
    2.3 扬弃思辨自由观:马克思寻求自由的尘世根基第28-32页
        2.3.1 尘世自由是对思辨自由的扬弃第28-30页
        2.3.2 寻求自由的尘世根基就是实现人类解放第30-32页
第3章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对黑格尔国家法权理论的批判第32-45页
    3.1 黑格尔对国家法权理论的逻辑建构第32-34页
    3.2 马克思对黑格尔王权和行政权理论的批判第34-39页
        3.2.1 王权是任意第34-36页
        3.2.2 民主制是君主制的真理,君主制却不是民主制的真理第36-37页
        3.2.3 官僚政治是市民社会的“国家形式主义”第37-39页
    3.3 马克思对黑格尔立法权理论的批判第39-45页
        3.3.1 等级要素是市民社会的“政治幻想”第39-41页
        3.3.2 资本主义立法权的最终决定因素是私有财产第41-42页
        3.3.3 人民立法权是国家制度的前提第42-45页
结论《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与历史唯物主义第45-48页
致谢第48-49页
参考文献第49-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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