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0页 |
第一章 绪论 | 第10-21页 |
一、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第10-11页 |
(一) 选题背景 | 第10页 |
(二) 研究意义 | 第10-11页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第11-19页 |
(一) 国外研究现状 | 第11-14页 |
(二) 国内研究现状 | 第14-19页 |
三、研究目标与研究方法 | 第19-21页 |
(一) 研究目标 | 第19-20页 |
(二) 研究方法 | 第20-21页 |
第二章 理论基础和分析框架 | 第21-34页 |
一、行业协会的内涵及类型 | 第21-25页 |
(一) 行业协会的内涵界定 | 第21-22页 |
(二) 行业协会的类型划分 | 第22-24页 |
(三) 行业协会的职能定位 | 第24-25页 |
二、物品或服务的分类及供给 | 第25-31页 |
(一) 关于物品或服务的类型划分 | 第25-27页 |
(二) 行业协会物品或服务类型的划分 | 第27-29页 |
(三) 不同类型物品或服务的供给方式 | 第29-31页 |
三、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的分析框架 | 第31-34页 |
(一) 承接内容的分析 | 第32页 |
(二) 承接方式的分析 | 第32-34页 |
第三章 广州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主要内容及问题 | 第34-46页 |
一、转型期政府职能转移的若干方向 | 第34-38页 |
(一) 来自市场、政府与社会的转型 | 第34-35页 |
(二) 转型期政府职能转移的若干方向 | 第35-38页 |
二、广州行业协会承接职能转移的实践及主要内容 | 第38-43页 |
(一) 广州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的改革 | 第38-41页 |
(二) 广州行业协会承接的主要政府职能 | 第41-42页 |
(三) 广州行业协会主要承接内容的分析 | 第42-43页 |
三、广州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内容上的问题分析 | 第43-46页 |
(一) 行业协会承接职能内容比较宽泛 | 第43-44页 |
(二) 行业协会承接的实质性内容有限 | 第44页 |
(三) 行业协会承接内容和对象不明确 | 第44-45页 |
(四) 承接内容的确定缺乏长效机制 | 第45-46页 |
第四章 广州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主要方式及不足 | 第46-58页 |
一、广州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的主要方式 | 第46-50页 |
(一) “移交—替代”方式 | 第46-47页 |
(二) “委托—购买”方式 | 第47-49页 |
(三) “授权—补助”方式 | 第49-50页 |
二、广州行业协会现有承接方式的问题与不足 | 第50-52页 |
(一) 以政府为主导的承接方式 | 第50页 |
(二) 基于部门利益的承接方式选择 | 第50-51页 |
(三) 以边缘承接为主的单一方式 | 第51-52页 |
三、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方式的确定 | 第52-58页 |
(一) 行业协会承接方式选择的评价标准 | 第52-54页 |
(二) 依据服务特性确定承接的可能方式 | 第54-57页 |
(三) 依据评价标准确定可行性承接方式 | 第57-58页 |
第五章 促进行业协会有效承接政府职能的对策建议 | 第58-65页 |
一、行业协会承接职能转移内容上的建议 | 第58-61页 |
(一) 明确政府与协会的职能定位 | 第58-59页 |
(二) 深化政府实质性职能的转移 | 第59页 |
(三) 规范承接内容和承接对象 | 第59-60页 |
(四) 建立职能承接的长效机制 | 第60-61页 |
二、行业协会承接职能转移方式上的建议 | 第61-62页 |
(一) 扩大行业协会在承接方式上的参与 | 第61页 |
(二) 建立承接方式选择的有效机制 | 第61-62页 |
(三) 完善多元化的职能承接方式 | 第62页 |
三、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的配套制度建议 | 第62-65页 |
(一) 加快协会承接政府职能的立法保障 | 第62-63页 |
(二) 完善协会承接政府职能的财政保障 | 第63-64页 |
(三) 加强协会承接政府职能的监管考核 | 第64-65页 |
结论 | 第65-67页 |
参考文献 | 第67-72页 |
致谢 | 第7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