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引言 | 第10-12页 |
一、审级视野下证据失权制度概述 | 第12-17页 |
(一)审级视野下证据失权制度的内涵 | 第12-13页 |
(二)审级视野下证据失权制度的历史沿革 | 第13-15页 |
(三)审级视野下证据失权制度的适用要件 | 第15-17页 |
二、审级视野下证据失权制度的正当化依据 | 第17-22页 |
(一)适时提出主义下当事人诉讼促进义务的要求 | 第17-19页 |
(二)避免当事人通过提出新的证据而大量运用上诉审程序获得救济 | 第19-20页 |
(三)促进我国上诉审程序由续审制向事后审制靠近而避免向复审制的倾斜 | 第20-21页 |
(四)贯彻诚实信用原则与自己责任原则之精神 | 第21-22页 |
三、域外相关制度的考察与比较 | 第22-31页 |
(一)美国民事诉讼程序中的相关制度 | 第22-24页 |
(二)德国民事诉讼程序中的相关制度 | 第24-26页 |
(三)日本民事诉讼程序中的相关制度 | 第26-27页 |
(四)我国台湾地区民事诉讼程序中的相关制度 | 第27-29页 |
(五)对域外相关制度的比较与分析 | 第29-31页 |
四、审级视野下我国证据失权制度存在的问题 | 第31-35页 |
(一)新举证时限制度忽略了不同审级证据失权制度的差异性 | 第32-33页 |
(二)当事人收集证据的能力较弱而弱化了失权制裁的正当性 | 第33-34页 |
(三)审前准备程序的功能发挥不足而抑制了失权制裁的严格适用 | 第34-35页 |
五、审级视野下我国证据失权制度的完善 | 第35-42页 |
(一)不同审级程序对待逾期证据应采取不同的制裁手段 | 第36-37页 |
(二)强化当事人的证据收集能力 | 第37-38页 |
(三)充实并完善审前准备程序 | 第38-40页 |
(四)注重法官阐明权的运用 | 第40-42页 |
结语 | 第42-43页 |
参考文献 | 第43-46页 |
致谢 | 第4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