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7页 |
Abstract | 第7-12页 |
第一章 绪论 | 第12-17页 |
一、选题缘由 | 第12页 |
二、文献综述 | 第12-15页 |
(一)各民族传统组织的历史演变研究 | 第13页 |
(二)少数民族传统组织的性质及其现代价值研究 | 第13-14页 |
(三)少数民族传统组织复兴的原因及现状分析 | 第14-15页 |
三、分析框架 | 第15页 |
四、研究方法与思路 | 第15-16页 |
五、本文可能的创新点 | 第16-17页 |
第二章 布依族传统组织资源——“议榔”制的历史考察 | 第17-29页 |
一、布依族简介 | 第17-18页 |
二、“议榔”制的起源 | 第18-19页 |
三、“议榔”制的基本构成 | 第19-23页 |
(一)榔款 | 第20页 |
(二)议榔大会 | 第20-21页 |
(三)“议榔”立法 | 第21页 |
(四)“议榔”体系中的几个重要元素 | 第21-23页 |
四、“议榔”制的特征分析 | 第23-29页 |
(一)强大的社会凝聚力 | 第23-24页 |
(二)强有力的社会规范性 | 第24-25页 |
(三)高度的灵活性 | 第25-26页 |
(四)积极的参与性 | 第26页 |
(五)形成的原始性与惩罚方式的非理性 | 第26-28页 |
(六)浓厚的迷信色彩 | 第28-29页 |
第三章 布依族传统“议榔”制与现代民主制的区别 | 第29-33页 |
一、“议榔”制与现代民主制有本质不同 | 第29页 |
二、“议榔”自治与当代村民自治有重大区分 | 第29-30页 |
三、“榔规”与现代法律法规有根本差异 | 第30-31页 |
(一)效力和涉及范围不同 | 第30-31页 |
(二)权威来源不同 | 第31页 |
(三)制裁的措施与依据不同 | 第31页 |
四、“议榔”组织与现代社会组织有重大差别 | 第31页 |
五、榔民意识与现代公民意识存在本质区别 | 第31-33页 |
第四章 布依族传统组织的现状——以镇宁坡孝村为例 | 第33-42页 |
一、镇宁坡孝村概况 | 第33-34页 |
二、镇宁布依族情况 | 第34-37页 |
三、镇宁布依族传统组织——议榔的活动现状 | 第37-40页 |
(一)议榔组织的变化 | 第37-38页 |
(二)议榔与村委会 | 第38-39页 |
(三)坡孝村的村规民约 | 第39-40页 |
四、镇宁布依族传统组织存在的问题 | 第40-42页 |
(一)合法性问题 | 第40页 |
(二)地位问题 | 第40-42页 |
第五章 布依族传统组织资源的当代价值及利用的可行性分析 | 第42-48页 |
一、布依族传统组织资源的当代价值 | 第42-43页 |
(一)有助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落实 | 第42页 |
(二)有助于布依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小康社会的实现 | 第42-43页 |
(三)有助于布依族地区村民自治的发展和促进社会稳定 | 第43页 |
二、布依族传统“议榔”组织资源现代利用的可行性 | 第43-48页 |
(一)布依族“议榔”组织可以成为布依族地区基层政府的有益补充 | 第44-45页 |
(二)布依族“议懒”习惯法可以成为布依族地区国家法实施的社会基础 | 第45-48页 |
第六章 布依族传统“议榔”组织资源现代利用的政策建议 | 第48-52页 |
一、完善有关法律,将少数民族传统组织纳入国家的合法组织 | 第48-49页 |
二、理清村委会与少数民族传统组织在村务管理中的权限范围 | 第49-50页 |
三、设立监事会,平衡与协调基础党组织与村委会的权力 | 第50页 |
四、借鉴传统组织资源的积极方面并避免其负面影响 | 第50-52页 |
结语 | 第52-53页 |
参考文献 | 第53-56页 |
致谢 | 第56-57页 |
附录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科研项目 | 第5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