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8页 |
导论 | 第8-12页 |
一、问题的提出 | 第8-9页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文章框架 | 第9-10页 |
三、研究适足生活水准权的理论切入点 | 第10-12页 |
第一章 适足生活水准权概述 | 第12-28页 |
一、适足生活水准权产生的社会基础 | 第12-16页 |
(一)社会发展的需要 | 第12-13页 |
(二)社会共同体的普遍认同与重视 | 第13-15页 |
(三)人的主体意识的觉醒 | 第15-16页 |
二、适足生活水准权概念的厘定 | 第16-19页 |
(一)适足生活水准权的法律规定 | 第16-17页 |
(二)适足生活水准权的学理界定 | 第17-18页 |
(三)生存与尊严:适足生活水准权的理解路径 | 第18-19页 |
三、适足生活水准权性质的论辩 | 第19-20页 |
四、适足生活水准权与相近权利辨析 | 第20-28页 |
(一)适足生活水准权与生存权 | 第20-23页 |
(二)适足生活水准权与社会救助权 | 第23-24页 |
(三)适足生活水准权与最低生活保障权 | 第24-28页 |
第二章 适足生活水准内涵的界定 | 第28-42页 |
一、“生活水准”的概念性理解 | 第28-33页 |
(一)“生活水准”的定义以及评价方法 | 第28-30页 |
(二)“生活水准”与相近概念辨析 | 第30-33页 |
二、“适足”标准的确定 | 第33-38页 |
(一)“适足”的词源性分析 | 第33-34页 |
(二)关于适足标准的学术争议 | 第34-37页 |
(三)适足生活水准与最低生活标准的不同 | 第37-38页 |
三、“适足”标准的确定:健康且文化性的最低限度生活水准 | 第38-42页 |
第三章 适足生活水准权的法律主体 | 第42-51页 |
一、适足生活水准权的权利主体 | 第42-47页 |
(一)个人及家庭 | 第42-43页 |
(二)显性权利主体和潜在性权利主体 | 第43-44页 |
(三)经济贫困者、异化的人和权利贫困者 | 第44-47页 |
二、适足生活水准权的义务主体 | 第47-51页 |
(一)个人及家庭作为首要义务承担者 | 第47-48页 |
(二)国家作为附属义务承担者 | 第48-51页 |
第四章 我国适足生活水准权的实践 | 第51-65页 |
一、适足生活水准权在我国实践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 第51-57页 |
(一)法律规定的单调与抽象 | 第51-52页 |
(二)“适足”标准与在住房政策上的扭曲 | 第52-56页 |
(三)权利主体的特定化 | 第56-57页 |
二、落实适足生活水准权的对策建议:权利的保障与可行能力的赋予 | 第57-65页 |
(一)将抽象的法律权利转化为可践行的具体权利 | 第57-58页 |
(二)设定权利遭到侵害时的司法救济途径 | 第58-59页 |
(三)提升个体及家庭的可行能力 | 第59-65页 |
结语 | 第65-67页 |
参考文献 | 第67-72页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第72-73页 |
后记 | 第73-7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