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7页 |
引言 | 第7-9页 |
一、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的含义及功能 | 第9-13页 |
二、不动产预告登记的性质 | 第13-15页 |
三、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 | 第15-23页 |
(一) 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例 | 第15-20页 |
(二) 我国各地关于相关类似预告登记的地方立法状况 | 第20-23页 |
四、预告登记的成立要件 | 第23-26页 |
(一) 须存在适于预告登记的请求权 | 第23-24页 |
(二) 须经登记名义人的同意或由法院作出假处分命令 | 第24-25页 |
(三) 须经登记 | 第25-26页 |
五、预告登记的法律效力 | 第26-33页 |
(一) 预告登记对现有物权人和未来物权人的法律效力 | 第26-28页 |
(二) 预告登记对第三人的效力 | 第28-29页 |
(三) 预告登记对真正权利人的效力 | 第29-30页 |
(四) 预告登记对国家公权力的效力 | 第30-31页 |
(五) 预告登记对其他物权人的效力 | 第31-33页 |
六、我国物权法中关于预告登记的不足及完善 | 第33-43页 |
(一) 我国物权立法的不足 | 第33-35页 |
(二) 完善预告登记制度的建议 | 第35-43页 |
结束语 | 第43-44页 |
参考文献 | 第44-46页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第46-47页 |
后记 | 第4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