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侦查讯问律师在场制度的构建
前言 | 第1-10页 |
第一章 我国相关问题之立法现状及实践描述 | 第10-13页 |
第二章 我国律师在场权缺失之多维分析 | 第13-17页 |
一、对个人利益的忽视 | 第13页 |
二、缺乏正当程序观念 | 第13-14页 |
三、法律职业共同体内律师的弱势地位 | 第14-15页 |
四、刑事诉讼人权保障理念的缺乏 | 第15-16页 |
五、严峻的社会治安和落后的侦查技术 | 第16-17页 |
第三章 构建我国律师在场权制度之意义与价值 | 第17-36页 |
一、构建我国律师在场制度的理论基础 | 第17-22页 |
(一)无罪推定原则 | 第17页 |
(二)权力和权利的平衡的理论 | 第17-18页 |
(三)犯罪嫌疑人诉讼主体地位的理论 | 第18-22页 |
二、构建我国律师在场制度的必要性 | 第22-25页 |
(一)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要求 | 第22-23页 |
(二)程序公正的必然要求 | 第23-24页 |
(三)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要求 | 第24-25页 |
三、构建我国律师在场制度的价值 | 第25-36页 |
(一)有利于重构刑诉侦查结构 | 第25-26页 |
(二)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辩护权的有效行使 | 第26-29页 |
(三)有利于形成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防止刑讯逼供 | 第29-30页 |
(四)有利于实体真实的发现 | 第30-33页 |
(五)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 | 第33-35页 |
(六)有利于维护法律尊严 | 第35-36页 |
第四章 构建我国律师在场权制度之可行性分析 | 第36-39页 |
一、侦查实践对口供的依赖 | 第36-37页 |
二、律师素质存在的问题 | 第37页 |
三、对诉讼效率的影响 | 第37-38页 |
四、律师在场的可行性 | 第38-39页 |
第五章 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对律师在场权之立法规定 | 第39-46页 |
一、英国 | 第39-40页 |
二、美国 | 第40-41页 |
三、法国 | 第41-42页 |
四、意大利 | 第42页 |
五、德国 | 第42-43页 |
六、日本 | 第43页 |
七、俄罗斯 | 第43页 |
八、香港 | 第43-44页 |
九、台湾 | 第44页 |
十、国际 | 第44-46页 |
第六章 我国律师在场制度的构建 | 第46-59页 |
一、律师在场权的适用范围 | 第46-49页 |
二、律师在场权的权利内容、律师的辩护人身份 | 第49-52页 |
三、侦查人员的保障义务 | 第52-54页 |
四、律师在场权的行使程序 | 第54-56页 |
五、健全律师在场权的保障制度 | 第56-59页 |
第七章 我国律师在场权的立法建议 | 第59-62页 |
结束语 | 第62-6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