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0页 |
导言 | 第10-11页 |
一、交通肇事罪的主体问题 | 第11-19页 |
(一) 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罪主体的规定 | 第11页 |
(二) 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 | 第11-12页 |
(三) 非交通运输的人员 | 第12-19页 |
1、非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的主体问题 | 第12-13页 |
2、行人、乘车人的主体问题 | 第13-15页 |
3、单位的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机动车辆承包人的主体问题 | 第15-19页 |
二、对交通肇事罪的客观要件的评析 | 第19-28页 |
(一) 刑法关于交通肇事客观要件的规定 | 第19-20页 |
(二)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交通肇事罪客观要件的修改 | 第20-21页 |
(三)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对定罪的影响 | 第21-26页 |
(四) 赔偿能力与刑事责任的问题 | 第26-28页 |
三、对交通肇事罪中“逃逸”及“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理解 | 第28-43页 |
(一) 我国及有关国家和地区对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规定 | 第28-30页 |
(二) 交通肇事罪中“逃逸”的含义及条件 | 第30-32页 |
(三)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分类 | 第32-35页 |
1、作为交通肇事罪量刑情节的“逃逸”和作为定罪要件的逃逸 | 第32-33页 |
2、普通的“逃逸”和“因逃逸致人死亡”的逃逸 | 第33-35页 |
3、单纯的“逃逸”(现场逃逸)和移置后的“逃逸”(非现场逃逸) | 第35页 |
(四) “逃逸致人死亡”的问题 | 第35-40页 |
(五) 指使他人“逃逸”的单位主管等人员的定性问题 | 第40-43页 |
结语 | 第43-45页 |
主要参考文献 | 第45-4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