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提要 | 第1-14页 |
引言 | 第14-16页 |
第一章 BOT投融资的基本理论 | 第16-35页 |
第一节 BOT投融资方式的概述 | 第16-23页 |
一、 BOT的概念 | 第16-17页 |
二、 BOT的产生和发展 | 第17-19页 |
三、 BOT的基本形式及其演变 | 第19-20页 |
四、 BOT投融资方式的经济功能 | 第20-23页 |
第二节 BOT投融资方式的运行机制 | 第23-26页 |
一、 项目的确定和准备 | 第23页 |
二、 项目的招投标过程 | 第23-24页 |
三、 特许权协议的谈判及签订 | 第24页 |
四、 项目公司的成立 | 第24-25页 |
五、 项目融资合同的签订 | 第25页 |
六、 项目的建设 | 第25页 |
七、 项目的经营 | 第25页 |
八、 项目的移交 | 第25-26页 |
第三节 BOT投融资方式的国际实践 | 第26-35页 |
一、 BOT方式在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实践 | 第26-31页 |
二、 BOT方式在发展中国家的实践 | 第31-35页 |
第二章 BOT方式与城市基础设施的相关性分析 | 第35-49页 |
第一节 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对BOT方式的吸引力分析 | 第35-39页 |
一、 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经济学属性和特征 | 第35-37页 |
二、 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 第37页 |
三、 我国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引入BOT方式的环境分析 | 第37-39页 |
第二节 BOT方式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促进作用 | 第39-40页 |
一、 有利于筹集建设资金 | 第39页 |
二、 有利于促进基础设施投资体制改革 | 第39页 |
三、 有利于提高项目的运作效率和技术管理水平 | 第39-40页 |
四、 有利于政府对重大项目的宏观管理 | 第40页 |
第三节 上海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引入BOT的实践 | 第40-44页 |
一、 上海公共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创新的背景 | 第41页 |
二、 上海公共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创新的基本内容 | 第41-43页 |
三、 上海实行公共基础设施投资者招商的成果 | 第43-44页 |
第四节 BOT方式应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典型案例-成都自来水六厂B厂 | 第44-49页 |
一、 项目简介 | 第45页 |
二、 项目合同结构 | 第45-46页 |
三、 风险分担结构 | 第46-48页 |
四、 成都自来水六厂B厂BOT项目的主要经验 | 第48-49页 |
第三章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引入BOT的障碍分析 | 第49-57页 |
第一节 对BOT方式的认识过于片面 | 第50-51页 |
一、 旧有的思想观念对BOT方式认识上的偏差 | 第50页 |
二、 对BOT作为项目融资方式的本质认识不够 | 第50页 |
三、 对采用BOT方式的市场准入门槛概念模糊 | 第50-51页 |
第二节 体制障碍束缚了BOT方式的进一步发展 | 第51-53页 |
一、 项目前期行政审批过多 | 第51页 |
二、 政府行为缺乏诚信度 | 第51-52页 |
三、 工程前期工作市场化程度不够 | 第52页 |
四、 缺乏公平竞争的平台 | 第52页 |
五、 缺乏系统的BOT项目管理体制 | 第52-53页 |
第三节 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造成BOT运用中存在诸多的法律障碍 | 第53-54页 |
一、 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健全使得采用BOT方式存在法律障碍 | 第53-54页 |
二、 缺乏严格的法律保护体系 | 第54页 |
第四节 陈旧的投融资体制限制了BOT方式的进入 | 第54-55页 |
一、 融资渠道单一 | 第54页 |
二、 投资者主体地位不明确 | 第54-55页 |
三、 市场化运作方式未能在投资实施过程中得到充分发挥 | 第55页 |
四、 金融体制对民营资本存在“歧视” | 第55页 |
第五节 缺乏完善的中介服务体系和专业人才 | 第55-57页 |
一、 中介服务体系不健全 | 第55-56页 |
二、 专业人才匮乏 | 第56-57页 |
第四章 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引入BOT的对策建议 | 第57-66页 |
第一节 完善BOT方式的制度环境 | 第57-60页 |
一、 切实转换政府管理职能 | 第57-58页 |
二、 按照市场原则进行社会投资者招商 | 第58页 |
三、 制定合理的BOT招商模式 | 第58-59页 |
四、 完善公共基础设施产品的收费机制 | 第59页 |
五、 充分利用财务顾问和其他社会专业中介结构 | 第59-60页 |
第二节 将民间资本引入BOT | 第60-62页 |
一、 政府投资“不与民争利”原则 | 第61页 |
二、 在市场准入方面给予民营经济“国民待遇” | 第61页 |
三、 加快与民营企业相关的投融资改革步伐 | 第61-62页 |
四、 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 第62页 |
第三节 拓宽BOT的融资渠道 | 第62-64页 |
一、 个人储蓄资金通过信托方式投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 第63页 |
二、 以资产证券化方式发行基础设施项目长期债券 | 第63页 |
三、 保险基金投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 第63-64页 |
第四节 建立和完善BOT操作中的中介服务体系 | 第64-66页 |
一、 拓展中介服务的业务发展空间 | 第64页 |
二、 规范投资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为 | 第64-65页 |
三、 建立和完善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制度 | 第65页 |
四、 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 | 第65-66页 |
参考文献 | 第66-68页 |
附录 | 第68-70页 |
后记 | 第7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