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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法哲学与马克思的社会存在理论

中文摘要第1-7页
英文摘要第7-9页
导论第9-19页
 一、 问题的提出第9-12页
 二、 近代法的形而上学的建构和完成过程第12-14页
 三、 马克思颠覆法的形而上学基础的根据和过程第14-17页
 四、 马克思法的形而上学批判理论中存在着的两条界限第17-19页
第一章 洛克的英国式自然法哲学第19-41页
 一、 近代法哲学的兴起第19-25页
 二、 近代法哲学的洛克路向及其矛盾第25-30页
 三、 自然权利论的建构第30-36页
 四、 对洛克英国式自然法哲学的批判第36-41页
第二章 卢梭与近代自然法哲学的变异第41-58页
 一、 权利基础的修正与移动第41-47页
 二、 公意:法或权利的唯一可能的基础第47-53页
 三、 “公意”的迷失与形式化的权利第53-58页
第三章 德国古典法哲学第58-96页
 一、 康德法哲学的道德形而上学基础第58-64页
 二、 法或权利的形而上学原理第64-70页
 三、 康德法哲学是法国革命的德国理论第70-73页
 四、 黑格尔法哲学的唯心主义基础及其一般性建构第73-78页
 五、 市民社会与国家第78-90页
 六、 黑格尔与近代法哲学的形而上学完成第90-96页
第四章 马克思早年的法哲学观与“苦恼的疑问”第96-110页
 一、 马克思早年的“新理性批判主义”法哲学观第97-100页
 二、 法是事物的本质之理性的实现第100-104页
 三、 “苦恼的疑问”与法的形而上学观的动摇第104-110页
第五章 马克思对法的形而上学的一般哲学批判第110-131页
 一、 市民社会决定国家:马克思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最初批判第110-121页
 二、 “人权无非是市民社会成员的权利”:对现代权利关系之矛盾的揭示第121-126页
 三、 无产阶级是克服人权与公民权对立状态的体现者第126-131页
第六章 市民社会的经济学解剖与法的形而上学批判的深化第131-148页
 一、 生产的普遍规律支配法第131-137页
 二、 市民社会是现代国家和法的自然基础第137-142页
 三、 对“普遍人权”观或“天赋人权”观的批判第142-148页
第七章 唯物史观的创立与法的形而上学基础的彻底颠覆第148-184页
 一、 “感性的活动”基础上的社会存在理论:马克思彻底颠覆法的形而上学基础的存在论根据第148-152页
 二、 法的现实基础:生产方式、交往形式或市民社会第152-158页
 三、 “法没有自己的历史”:法或权利的起源第158-163页
 四、 法的形而上学的秘密第163-174页
 五、 共产主义与法的消亡第174-184页
结语  马克思法的形而上学批判理论及其当代意义第184-195页
主要参考文献第195-199页
后记第199-2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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