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5-7页 |
Abstract | 第7-9页 |
引言 | 第12-15页 |
第一章 现有风险预防原则构成要素的结构分析 | 第15-23页 |
第一节 风险与环境风险的概念 | 第15-16页 |
第二节 风险预防原则在相关国际环境法中的规定 | 第16-19页 |
第三节 对现有风险预防原则构成要素结构的解析 | 第19-23页 |
第二章 国际司法裁判对于风险预防原则的处理 | 第23-29页 |
第一节 乌拉圭河纸浆厂案 | 第23-24页 |
第二节 加布奇科沃‐大毛罗斯项目案 | 第24-25页 |
第三节 南蓝鳍金枪鱼案 | 第25-26页 |
第四节 MOX 核废料加工厂案 | 第26-27页 |
第五节 举证责任在国际环境法律问题中的应用 | 第27-29页 |
第三章 现有风险预防原则的解释在南极环境管理中所面临的困境 | 第29-44页 |
第一节 议定书的规定 | 第29-31页 |
第二节 累积性的环境影响 | 第31-33页 |
第三节 不同国家的不同程序与标准 | 第33-34页 |
第四节 知识差距和不确定性在全面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的规定 | 第34-41页 |
一、 韩国的全面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第35-36页 |
二、 印度的全面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第36页 |
三、 比利时的全面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第36-37页 |
四、 英国的全面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第37页 |
五、 白俄罗斯的全面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第37-38页 |
六、 德国的全面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第38-39页 |
七、 中国的全面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第39-41页 |
第五节 南极环境问题的科学不确定性 | 第41-44页 |
第四章 风险预防原则在南极地区的适用 | 第44-63页 |
第一节 风险预防原则构成要素的重新构建 | 第44-46页 |
第二节 南极地区的环境风险 | 第46-54页 |
一、 人类活动所产生的环境风险 | 第46-51页 |
二、 自然因素变化所产生的环境影响 | 第51-52页 |
三、 澳大利亚环境状况委员会对于南极环境风险的分类 | 第52-54页 |
第三节 风险预防原则在具体规则制度中的完善 | 第54-63页 |
一、 建立全面环境影响评价的案例指导制度或附件(Annex)模式 | 第54-56页 |
二、 初步环境影响评价(IEE)制度的完善 | 第56-57页 |
三、 全面环境影响评价(CEE)审批程序的完善 | 第57-63页 |
结语 | 第63-64页 |
参考文献 | 第64-73页 |
致谢 | 第73页 |
个人简历 | 第73页 |
发表的学术论文 | 第73-7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