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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时期党的群众路线在司法领域的实践及现实启示研究--以“马锡五审判方式”为分析对象

摘要第3-6页
Abstract第6-7页
引言第9-14页
    一、选题缘由第9-10页
    二、研究现状第10-12页
    三、研究方法第12页
    四、创新之处第12-14页
一、陕甘宁边区时期党的群众路线在司法领域实践的历史背景第14-23页
    (一)落后的边区经济和社会生产第14-17页
    (二)边区残存的国民政府司法实践第17-19页
    (三)边区蔓延的遗风陋俗第19-23页
二、陕甘宁边区时期党的群众路线在司法领域实践的基本内容第23-34页
    (一)在深入农村工作和群众广泛参与的基础上采取就地审判的方式解决群众诉求第23-27页
    (二)在借助司法途径解决群众诉求的同时着力对群众进行思想教育第27-29页
    (三)以切实解决群众诉求为根本前提灵活运用审判与调解两种方式第29-31页
    (四)案件从程序到实体均以高效便民为指导原则第31-34页
三、陕甘宁边区时期党的群众路线在司法领域实践的现实启示第34-45页
    (一)司法实践必须把群众路线作为根本工作路线第34-36页
    (二)贯彻群众路线强化多元解决纠纷机制是缓解当前繁重诉讼压力的切实途径第36-40页
    (三)在司法领域贯彻群众路线必须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内在统一第40-43页
    (四)在司法领域贯彻群众路线必须注重法理、事理、情理的相结合,但要避免苛求调解结果第43-45页
结论第45-46页
参考文献第46-47页
后记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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