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5-7页 |
ABSTRACT | 第7页 |
引言 | 第8页 |
第一章 跨界环境损害的理论界定 | 第8-15页 |
第一节 跨界的概念辨析 | 第9-11页 |
第二节 环境损害的范畴 | 第11-14页 |
第三节 跨界环境损害的界定 | 第14-15页 |
第二章 跨界环境损害法律责任的既有理论体系 | 第15-30页 |
第一节 跨界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 | 第16-21页 |
一、跨界环境损害国家责任的司法实践 | 第16-17页 |
二、跨界环境损害国家责任的立法实践 | 第17-18页 |
三、跨界环境损害国家责任的法律基础 | 第18-21页 |
第二节 跨界环境损害之国际赔偿责任 | 第21-25页 |
一、国际赔偿责任与国家责任的联系及区别 | 第21-22页 |
二、国际赔偿责任专题的编纂 | 第22-23页 |
三、《空间实体责任公约》解读 | 第23-25页 |
第三节 跨界环境损害之私人责任 | 第25-30页 |
一、海洋油污损害私人责任制度 | 第25-26页 |
二、核损害私人责任制度 | 第26-28页 |
三、危险废物跨界转移的私人责任制度 | 第28-29页 |
四、工业事故对跨界水域所致损害的私人责任制度 | 第29-30页 |
第三章 跨界环境损害的既有法律责任体系评析 | 第30-37页 |
第一节 国家责任解决跨界环境损害的局限性 | 第30-32页 |
一、国家责任之追究面临程序性难题 | 第30-31页 |
二、私人行为的国家可归责性仍遭受质疑 | 第31-32页 |
第二节 国际赔偿责任无独立存在之必要 | 第32-35页 |
一、“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专题并未确立国际赔偿责任 | 第32-34页 |
二、《空间实体责任公约》并不具代表性 | 第34-35页 |
第三节 跨界环境损害私人责任评析 | 第35-37页 |
一、跨界损害私人责任有利于确保受损者获得及时、充分的赔偿 | 第35-36页 |
二、跨界损害私人责任符合“污染者付费原则” | 第36页 |
三、高度危险活动公约难以代表整个跨界损害私人责任制度 | 第36-37页 |
第四章 跨界环境损害法律责任新体系——国家责任与私人责任的双轨制 | 第37-53页 |
第一节 跨界环境损害国家责任制度 | 第38-44页 |
一、国家责任之内涵 | 第38-39页 |
二、国家责任之构成要件 | 第39-40页 |
三、国家责任之免责事由 | 第40-42页 |
四、国家责任之承担形式 | 第42-44页 |
第二节 跨界环境损害私人责任制度 | 第44-53页 |
一、一般跨界环境损害的解决——冲突规范模式 | 第44-49页 |
二、跨界环境损害私人责任的新趋势——损失分配模式 | 第49-53页 |
第五章 结语 | 第53-55页 |
注释 | 第55-59页 |
参考文献 | 第59-63页 |
后记 | 第63-6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