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引言 | 第9-10页 |
第一部分:善意取得制度适用范围的历史考察 | 第10-18页 |
一、善意取得制度源起时的适用范围 | 第10-14页 |
(一) 罗马法中所有权绝对主义到短期取得时效制度 | 第10-11页 |
(二) 日耳曼法上的“以手护手”原则 | 第11-14页 |
二、善意取得制度适用范围在两大法系的发展 | 第14-16页 |
(一) 善意取得制度在大陆法系国家的发展 | 第14-16页 |
(二) 善意取得制度在英美法系国家的发展 | 第16页 |
三、小结 | 第16-18页 |
第二部分:善意取得适用范围的扩张及其实践 | 第18-26页 |
一、不动产适用善意取得的实践 | 第18-22页 |
(一) 不动产适用善意取得的现实需要 | 第18-21页 |
(二) 不动产适用善意取得的立法实践 | 第21-22页 |
二、可以适应善意取得的其他物权范围分析 | 第22-26页 |
(一) 用益物权的善意取得 | 第22-24页 |
(二) 担保物权的善意取得 | 第24-26页 |
第三部分:善意取得适用范围的限制及其合理性 | 第26-39页 |
一、域外立法模式考察 | 第26-29页 |
(一) 完全不适用的立法模式 | 第26-27页 |
(二) 有限制地适用立法模式 | 第27-29页 |
(三) 完全适用的立法模式 | 第29页 |
二、善意取得制度适用范围限制的合理性 | 第29-39页 |
(一) 遗失物、盗赃物成为善意取得制度适用客体的理论基础 | 第31-33页 |
(二) 遗失物、盗赃物成为善意取得制度适用客体的价值需要 | 第33-39页 |
第四部分:我国善意取得适用范围的实现途径及其完善 | 第39-47页 |
一、我国善意取得适用范围限制的实现途径 | 第39-42页 |
(一) 《物权法》颁布前的立法和司法解释 | 第39-41页 |
(二) 《物权法》及其以后的规定 | 第41-42页 |
二、我国善意取得适用范围限制规则的完善 | 第42-47页 |
(一) 遗失物适用善意取得规则的完善 | 第42-44页 |
(二) 盗赃物适用善意取得限制的实现 | 第44-47页 |
结语 | 第47-48页 |
参考文献 | 第48-52页 |
致谢 | 第52页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第5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