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3-4页 |
Abstract | 第4页 |
绪论 | 第7-9页 |
一、明朝贪污贿赂犯罪概述 | 第9-16页 |
(一) 明朝对官吏贪污贿赂犯罪的立法规定 | 第9-12页 |
1. 具有贪污犯罪特征的"监守自盗仓库钱粮" | 第9-10页 |
2. 具有受贿犯罪特征的"官吏受财" | 第10-11页 |
3. 具有行贿犯罪特征的"有事以财请求" | 第11-12页 |
(二) 明朝对官吏贪污贿赂犯罪的处罚 | 第12-16页 |
1. 法定刑 | 第12-14页 |
2. 赎刑 | 第14-15页 |
3. 法外刑 | 第15-16页 |
二、明朝贪污贿赂犯罪的惩治特点和惩治效果 | 第16-21页 |
(一) 明朝贪污贿赂犯罪的惩治特点 | 第16-17页 |
1. 设置了较低的贪污贿赂犯罪的起刑点 | 第16页 |
2. 对贪污犯罪的处罚要重于贿赂犯罪 | 第16页 |
3. 广泛适用死刑 | 第16-17页 |
(二) 积极效果 | 第17-18页 |
1. 遏制贪腐,使贪污贿赂犯罪受到沉重打击 | 第17页 |
2. 惩治贪污贿赂法律制度深入人心,法律威慑作用凸显 | 第17-18页 |
3. 刑事法制保障王朝的稳定运行,并为后世所鉴 | 第18页 |
(三) 消极效果 | 第18-21页 |
1. 以罚代责,滥用刑罚现象严重 | 第18-19页 |
2. 连带责任,与罪责相适应的基本原则背离 | 第19页 |
3. 皇权至上、有罪推定,为刑事冤案提温床 | 第19-21页 |
三、明朝惩贪对当前反贪工作的借鉴和启示 | 第21-27页 |
(一) 注重贪污贿赂刑事法律的完善 | 第21-23页 |
1. 将国家工作人员不当收礼的行为进行入罪处理 | 第21-22页 |
2. 将情节严重的挪用公物的行为确定为犯罪行为 | 第22页 |
3. 对贪污贿赂犯罪的量刑幅度进行细化 | 第22-23页 |
4. 明确罚金刑在贪污贿赂犯罪中的适用,确定并延长资格刑适用的时间 | 第23页 |
(二) 实行"轻刑必罚"的零容忍政策 | 第23-25页 |
(三) 倡导程序正义 | 第25页 |
(四) 多措并举协同反贪 | 第25-27页 |
结语 | 第27-28页 |
参考文献 | 第28-30页 |
致谢 | 第30-3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