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10页 |
第一章 导论 | 第10-21页 |
一、问题的缘起 | 第10页 |
二、文献综述 | 第10-18页 |
(一)公众反对的成因研究 | 第11-12页 |
(二)公众反对邻避项目的影响 | 第12-13页 |
(三)政府对邻避项目的治理 | 第13-14页 |
(四)国外地方议会在重大邻避项目决策的作用状况 | 第14-18页 |
三、研究框架和方法 | 第18-19页 |
(一)研究框架 | 第18页 |
(二)研究方法 | 第18-19页 |
四、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19页 |
五、章节安排 | 第19-21页 |
第二章 重大邻避项目的决策困境分析——以杭州九峰事件为例 | 第21-32页 |
一、案例描述:杭州九峰垃圾焚烧厂事件回顾 | 第21-24页 |
(一)沉默立项开始,政府独占决策权力 | 第21页 |
(二)项目计划披露,引起部分居民关注 | 第21-22页 |
(三)居民表达诉求,不满情绪日趋强烈 | 第22-23页 |
(四)冲突事件爆发,政府被迫让渡决定权 | 第23-24页 |
(五)聚众反对叫停、政府陷入决策的尴尬境地 | 第24页 |
二、地方重大邻避项目决策的困境及其成因 | 第24-32页 |
(一)普遍公共利益与特定群体利益的矛盾冲突 | 第25-26页 |
(二)政府决定权与公众参与权的失衡 | 第26-28页 |
(三)公众对政府独享决定权的合法性质疑 | 第28-32页 |
第三章 构建现代治理体系,发挥地方人大在重大邻避项目决策中的作用 | 第32-49页 |
一、从统治到治理 | 第32-35页 |
(一)“统治”与“治理”的异同 | 第32-33页 |
(二)从统治到治理的历史必然性 | 第33-35页 |
(三)国家治理要求下的现代决策 | 第35页 |
二、政府高度集权在社会治理中的利弊 | 第35-40页 |
(一)我国决策体制的特征 | 第36-37页 |
(二)政府集权在社会治理中的优势与弊端 | 第37-40页 |
三、人大在现代治理体系中的地位 | 第40-44页 |
(一)人大在治理体系中的地位 | 第40-42页 |
(二)人大在“重大邻避项目决定权”的缺位 | 第42-44页 |
四、地方人大参与重大邻避项目决策的独特功能 | 第44-49页 |
(一)夯实重大邻避设施建设决策的法理基础 | 第44-46页 |
(二)构建重大邻避设施建设决策中的官民对话平台 | 第46-47页 |
(三)重构重大邻避项目决策中的权力责任体系 | 第47-49页 |
第四章 地方人大行使重大邻避设施建设决定权的制度安排 | 第49-62页 |
一、重大邻避项目的界定 | 第49-53页 |
(一)重大邻避项目的范围 | 第49-52页 |
(二)界定重大邻避项目的基本方法 | 第52-53页 |
二、人大行使重大邻避项目决定权的程序 | 第53-59页 |
(一)重大邻避项目议案的确定 | 第54-55页 |
(二)重大邻避项目议案的提出 | 第55-56页 |
(三)重大邻避项目议案的审议 | 第56-58页 |
(四)重大邻避项目的表决公告 | 第58-59页 |
三、人大行使重大邻避项目决定权的问责机制 | 第59-62页 |
(一)对人大失职的问责 | 第60-61页 |
(二)对政府失职的问责 | 第61-62页 |
结语 | 第62-64页 |
参考文献 | 第64-67页 |
致谢 | 第67-6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