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文摘要 | 第1-3页 |
| Abstract | 第3-6页 |
| 导言 | 第6-7页 |
| 一、问题的引出:“行政立法”对“行政法治”的挑战 | 第7-12页 |
| 二、问题的意义:“依何法行政”与中国“行政法治” | 第12-14页 |
| 三、正当性的获得:法律与行政立法 | 第14-27页 |
| (一) “同意”——民主时代“法”的正当性来源 | 第14-17页 |
| (二) 法律“正当性”的获得:通过“民主程序”的同意 | 第17-18页 |
| (三) 行政立法与法律之联系与区别 | 第18-21页 |
| (四) 行政立法“正当性”的获得:程序抑或结果? | 第21-25页 |
| (五) 因“结果合理”而获得“同意” | 第25-27页 |
| 四、正当化路径探索 | 第27-36页 |
| (一) 如何理解“结果合理”——一种哲学认知基础 | 第27-29页 |
| (二) “结果合理化”——一个分析框架 | 第29-35页 |
| (三) “结果合理化”与“DELIBERATIVE DEMOCRACY”的区别 | 第35-36页 |
| 五、可能的制度设计 | 第36-39页 |
| 六、结语:“行政法治”的实现 | 第39-40页 |
| 主要参考文献 | 第40-43页 |
| 后记 | 第43-4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