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0页 |
序言 | 第10-11页 |
第一章 我国养老形势以及现有途径 | 第11-13页 |
一、我国养老形势 | 第11-12页 |
二、我国现有养老途径的弊端 | 第12页 |
三、本章小结 | 第12-13页 |
第二章 倒按揭沿革及发展趋势 | 第13-17页 |
一、倒按揭的起源 | 第13页 |
二、倒按揭的发展 | 第13-16页 |
三、本章小结 | 第16-17页 |
第三章 REVERSE MORTGAGE 的辞源及其汉语翻译辨析 | 第17-19页 |
一、Reverse Mortgage 的汉语翻译辨析 | 第17页 |
二、Reverse Mortgage 的辞源考察 | 第17-18页 |
三、本章小结 | 第18-19页 |
第四章 倒按揭概念的定义和制度内容 | 第19-28页 |
一、倒按揭概念的定义 | 第19页 |
二、倒按揭制度的内容介绍 | 第19-27页 |
(一) 从设定上而言 | 第21-25页 |
(二) 从实现上而言 | 第25-26页 |
(三) 化解“长寿风险”的制度设计 | 第26-27页 |
三、本章小结 | 第27-28页 |
第五章 倒按揭(REVERSE MORTGAGE)与大陆法系上抵押权制度的主要差异比较 | 第28-36页 |
一、所担保的债权的差异 | 第28-31页 |
(一) 所担保的债权是否是无追索权的债权(non-recourse loan) | 第28页 |
(二) 是否可以提前清偿? | 第28页 |
(三) 历史原因考察 | 第28-29页 |
(四) 如果我国欲推行倒按揭制度,对于倒按揭所担保的债权是否需作趋向性的规定? | 第29-31页 |
二、倒按揭制度与一般抵押权制度与所担保的债权之间的关系的差异 | 第31-33页 |
(一) 大陆法系中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一般要求先于抵押权存在并且确定 | 第31页 |
(二) 倒按揭贷款发放方式决定了倒按揭所担保的债权不能先于倒按揭而成立 | 第31页 |
(三) 倒按揭贷款的数额取决因素决定倒按揭所担保的债权总额不能确定 | 第31-32页 |
(四) 大陆法系抵押权制度所担保的债权先于抵押权存在并且确定的原因 | 第32页 |
(五) 美国倒按揭制度所担保的债权为何是将来债权? | 第32-33页 |
三、与最高额抵押的比较 | 第33-34页 |
四、与遗赠扶养协议的比较 | 第34-35页 |
五、本章小结 | 第35-36页 |
第六章 我国实施倒按揭制度所面临的主要法律障碍以及相关法律的建构 | 第36-48页 |
一、与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冲突 | 第36-39页 |
二、现有法律制度下,倒按揭贷款人所面临的“道德风险” | 第39-40页 |
三、当国有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时,倒按揭担保制度中的所抵押的房产何去何从? | 第40-43页 |
四、我国推行倒按揭业务机构的探讨 | 第43-45页 |
(一) 银行 | 第43页 |
(二) 房地产企业 | 第43-44页 |
(三) 保险公司 | 第44-45页 |
五、我国倒按揭法律体系的建构 | 第45-47页 |
六、本章小结 | 第47-48页 |
后言 | 第48-49页 |
参考文献 | 第49-5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