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律师制度立法研究--以三部诉讼法草案为中心
引言 | 第1-11页 |
一、清末律师制度立法的历史原因 | 第11-16页 |
(一) 清末律师制度立法的内部原因 | 第11-13页 |
1.商品经济的发展 | 第11页 |
2.政治危机 | 第11-12页 |
3.西方法学理论的传入 | 第12-13页 |
4.华人律师的成长 | 第13页 |
(二) 清末律师制度立法的外部原因 | 第13-16页 |
1.列强入侵和司法主权的丧失 | 第13-14页 |
2.外籍律师的影响 | 第14-15页 |
3.日本经验的影响 | 第15-16页 |
二、三部诉讼法草案中的律师制度立法 | 第16-28页 |
(一) 《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 | 第16-20页 |
1.律师从业资格的获得程序 | 第17页 |
2.对律师出庭时的规定 | 第17页 |
3.对律师职责的规定 | 第17-18页 |
4.对外籍律师的规定 | 第18页 |
5.对律师行为规范的规定 | 第18-20页 |
(二) 《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 | 第20-21页 |
1.对辩护人种类的规定 | 第20页 |
2.对辩护人数量的规定 | 第20-21页 |
3.对辩护人权利义务的规定 | 第21页 |
(三) 《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 | 第21-28页 |
1.对民事诉讼代理的规定 | 第21-27页 |
2.对民事诉讼辅佐制度的规定 | 第27-28页 |
三、清末律师制度立法评价 | 第28-36页 |
(一) 清末律师制度立法的历史意义 | 第28-30页 |
(二) 律师制度未能实施的原因 | 第30-36页 |
1.缺乏宪政土壤 | 第30-31页 |
2.商品经济不发达 | 第31-32页 |
3.文化传统的保守性和司法观念的落后性 | 第32-33页 |
4.立法上的依附性 | 第33页 |
5.传统司法制度与律师制度不相容性 | 第33-36页 |
参考文献 | 第36-3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