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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担保基本制度研究

第一章 人的担保概论第1-48页
 第一节 研究范围第24-28页
  一、 引论第24-25页
  二、 确认人的担保之两项标准第25-28页
 第二节 人的担保之基本类型第28-35页
  一、 从属性人的担保--保证第28-33页
   (一) 普通保证第29-30页
   (二) 特殊保证第30-33页
  二、 独立性人的担保--独立担保第33页
  三、 连带债务第33-34页
  四、 信用保证保险第34-35页
 第三节 人的担保之基本功能与创新第35-48页
  一、 对债权的保全功能第35-42页
   (一) 设定简单,不需要登记、保管以及评估第38页
   (二) 能够充分适应被担保的债权第38-39页
   (三) 在国际贸易领域通行第39页
   (四) 不受债务人破产的影响第39-40页
   (五) 节省债权人调查时间和费用,提供最充分担保第40页
   (六) 简单且低费用的执行程序第40页
   (七) 保持债务人和担保人的信用第40-41页
   (八) 向公司法人股东和高管转移公司债务风险,确保债权安第41-42页
  二、 增强信用、促进经济发展第42-48页
   (一) 帮助中小企业融资第42-44页
   (二) 促进消费信贷第44-45页
   (三) 建立良好的信用征集体系第45页
   (四) 促进农村信贷发展第45-48页
第二章 保证制度研究第48-111页
 第一节 保证的历史考第48-59页
  一、 罗马法上的保证第48-53页
  二、 日耳曼法上的保证第53-55页
  三、 我国古代的保证第55-59页
 第二节 保证制度立法比较概述第59-62页
 第三节 大陆法系国家保证制度第62-95页
  一、 法国第62-70页
   (一) 法国保证制度的种类第62-68页
   (二) 法国保证制度的一些特别规定第68-70页
  二、 德国第70-75页
   (一) 德国法中保证的从属性问题以及对先诉抗辩权的限制第70-73页
   (二) 德国法中保证的种类第73-74页
   (三) 关于德国法中保证的免除请求权第74-75页
  三、 日本第75-80页
   (一) 民事保证的体例第76-77页
   (二) 保证人的抗辩权第77-78页
   (三) 共同保证人的分别利益第78页
   (四) 复杂的求偿权制度第78-79页
   (五) 身元保证(人事保证)第79-80页
  四、 我国台湾地区第80-84页
   (一) 关于保证的种类第81-82页
   (二) 关于保证制度中的借鉴与创新第82-84页
  五、 我国澳门地区法第84-87页
   (一) 保证的特别类型第85-86页
   (二) 保证人的防御方法第86页
   (三) 传召债务人应诉第86页
   (四) 信用委任第86-87页
  六、 其他大陆法系国家第87-95页
   (一) 瑞士第87-88页
   (二) 意大利第88-89页
   (三) 俄罗斯联邦第89-91页
   (四) 阿尔及利亚第91-93页
   (五) 埃塞俄比亚第93-94页
   (六) 蒙古国第94-95页
 第四节 英美法系国家保证制度第95-111页
  一、 英国第95-102页
   (一) 关于保证的含义第95-97页
   (二) 保证的性质第97页
   (三) 保证的成立第97-99页
   (四) 保证的种类第99-101页
   (五) 保证人的权利第101-102页
   (六) 保证人的责任第102页
  二、 美国第102-106页
   (一) guaranty与suretyship的区分第103-104页
   (二) guaranty的主要内容第104-105页
   (三) guaranty的类型第105-106页
  三、 我国香港地区第106-111页
   (一) 关于保证合同的形式问题第106页
   (二) 常见的因为主债或保证违反法律直接规定,保证人进行的抗辩第106-107页
   (三) 保证的种类第107-111页
第三章 对我国保证制度的评析第111-161页
 第一节 立法体例第111-112页
 第二节 保证人资格第112-124页
  一、 保证人积极资格第112-115页
  二、 保证人消极资格第115-124页
   (一) 消极资格清单第115-116页
   (二) 关于公司担任保证人的问题第116-121页
   (三) 具有保证消极资格的人订立保证合同的法律后果第121-124页
 第三节 保证的种类第124-132页
  一、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第124-126页
  二、 单独保证和共同保证第126-128页
  三、 从属保证和独立担保(保证的从属性问题)第128-129页
  四、 单个形式保证和最高额保证第129-130页
  五、 反保证第130-132页
 第四节 保证期间第132-136页
  一、 一项令人困惑的制度第132-134页
  二、 保证责任期间的立法例选择第134-136页
  三、 关于保证期间的修正建议第136页
 第五节 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同时存在时第136-141页
 第六节 保证人的追偿权第141-152页
  一、 保证人的追偿权与代位权第141-146页
  二、 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条件第146-148页
  三、 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效力第148页
  四、 保证人预先行使追偿权第148-151页
  五、 物上保证人的追偿权第151-152页
 第七节 保证的消灭第152-161页
  一、 主债权消灭第152-154页
  二、 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行使权利第154页
  三、 主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变动第154-157页
  四、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第157-159页
  五、 因债权人的其他行为导致保证责任免除的第159-161页
第四章 特殊保证第161-201页
 第一节 票据保证第161-172页
  一、 概述第161-163页
   (一) 票据保证是一种附属的票据行为第161-162页
   (二) 票据保证人是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第162-163页
   (三) 票据保证具有相当的独立性第163页
  二、 票据保证的分类第163-165页
   (一) 正式保证与略式保证第163-164页
   (二) 全部保证与部分保证第164页
   (三) 单独保证与共同保证第164-165页
   (四) 单纯保证与不单纯保证第165页
  三、 票据保证法律关系第165-169页
   (一) 票据保证法律关系的成立第165-166页
   (二) 票据保证的效力第166-168页
   (三) 票据保证关系的消灭第168-169页
  四、 与票据有关的保证辨析第169-172页
   (一) 隐存的票据保证第169-171页
   (二) 以票据担保票据外债务第171-172页
   (三) 以票据债务的保证第172页
 第二节 人事保证第172-191页
  一、 人事保证之性质、特征与制度之经济功能第173-179页
   (一) 人事保证之性质第174-176页
   (二) 人事保证之特征第176-177页
   (三) 人事保证之经济上功能第177-179页
  二、 人事保证之立法例第179-186页
   (一) 日本之立法例第179-181页
   (二) 瑞士之立法例第181-183页
   (三) 我国台湾地区之立法例第183-186页
  三、 建立我国人事保证制度的立法研究第186-191页
   (一) 关于建立人事保证制度的必要性第186页
   (二) 人事保证立法的体例问题第186-187页
   (三) 人事保证制度立法的原则第187页
   (四) 人事保证制度的立法建议稿第187-191页
 第三节 信用委任第191-201页
  一、 意义及起源第191-193页
  二、 性质特征第193-196页
   (一) 性质第193-194页
   (二) 特征第194-196页
  三、 借鉴的现实意义第196-198页
  四、 制度构建第198-201页
   (一) 体例问题第198页
   (二) 内容第198-201页
第五章 独立担保第201-219页
 第一节 人的担保的从属性传统第201-206页
  一、 大陆法系国家法律中保证的从属性第201-204页
  二、 英美法系国家法律中保证的从属性第204-205页
  三、 保证从属性的意义第205-206页
 第二节 独立担保的兴起第206-210页
 第三节 独立担保的立法问题第210-214页
  一、 独立担保国际立法历程第210-212页
  二、 我国对独立担保的立法第212-213页
  三、 对我国独立担保制度构建的建议第213-214页
   (一) 将独立担保写入《担保法》第213页
   (二) 人民银行应当重新颁布行政规章对独立担保作出明确规定第213-214页
   (三) 加入联合国《独立担保和备用信用证公约》第214页
 第四节 独立担保与保证制度之复兴第214-219页
  一、 区分不同主体第215-217页
   (一) 区分民事主体保证与商人保证第215-216页
   (二) 区分自然人保证与法人保证第216-217页
  二、 区分无偿保证与金融保证第217-219页
第六章 连带债务第219-234页
 第一节 概述第219-222页
  一、 连带债务的意义第219-220页
  二、 罗马法上的连带债务第220-221页
  三、 连带债务的性质第221-222页
 第二节 连带债务的发生原因第222-227页
  一、 因法律直接规定发生第223-226页
   (一) 利益共同体债务第223-225页
   (二) 共同侵权第225-226页
  二、 因当事人法律行为发生第226-227页
  三、 因当事人没有明确排除连带关系而推定发生第227页
 第三节 连带债务的效力第227-228页
  一、 对外效力--债权实现之担保第227页
  二、 对内效力--内部分担、求偿关系第227-228页
 第四节 从人的担保的角度对我国连带债务制度的批判第228-234页
  一、 法定连带债务的适用过于广泛第229-231页
  二、 连带债务人的权利第231-234页
第七章 信用保证保险第234-273页
 第一节 概述第234-239页
  一、 概念和特征第234-235页
  二、 “信用保证保险”、“保证保险”与“信用保险”概念辨析第235-237页
  三、 信用保证保险之历史发展以及我国现状第237-239页
 第二节 信用保证保险之功能优势与发展之必要性第239-243页
  一、 功能优势第239-242页
   (一) 克服传统保证的制度缺陷第239-240页
   (二) 对定金制度功能的替代第240-241页
   (三) 比银行和其他专业担保公司的担保更容易获得第241页
   (四) 能够提供担保功能之外的信用调查、监督管理和制衡第241-242页
  二、 发展信用保证保险的必要性第242-243页
   (一) 促进出口贸易第242页
   (二) 刺激国内消费需求第242页
   (三)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第242-243页
   (四) 有利于保险业自身发展第243页
 第三节 信用保证保险与保证的联系与区别第243-247页
  一、 适用目的不完全相同第244页
  二、 合同的性质不同第244页
  三、 担保的范围和程度不同第244-245页
  四、 当事人关系不同第245页
  五、 适用的法律不同第245-246页
  六、 达成目的的方式不同第246页
  七、 收费和反担保上不同第246-247页
 第四节 信用保证保险的分类问题第247-251页
  一、 以谁为投保人区分的“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第247-249页
  二、 按照业务内容区分为忠诚信用保证保险和确实信用保证保险第249-251页
 第五节 各种信用保证保险第251-259页
  一、 忠诚信用保证保险第251-254页
   (一) 意义第251页
   (二) 保险责任范围第251-252页
   (三) 保险契约形式第252-254页
  二、 确实信用保证保险第254-256页
   (一) 定义第254页
   (二) 确实信用保证保险的适用范围第254-255页
   (三) 我国已经开办的确实信用保证保险第255-256页
  三、 出口信用保证保险第256-257页
   (一) 概述第256页
   (二) 我国开办的出口信用保证保险第256-257页
  四、 投资信用保证保险第257-259页
   (一) 概念和特征第257-258页
   (二) 投资信用保证保险的发展和意义第258页
   (三) 投资信用保证保险承保的风险第258页
   (四) 投资信用保证保险的类别第258-259页
 第六节 我国信用保证保险发展的法律瓶颈及对策第259-273页
  一、 明确信用保证保险的法律地位第260-261页
  二、 信用保证保险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第261-262页
  三、 完善信用法律制度第262-2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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