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 | 第1-6页 |
中文摘要 | 第6-7页 |
英文摘要 | 第7-8页 |
引言 | 第8-11页 |
一、 TRIPS协议与我国商标法的完善 | 第11-18页 |
(一) 商标注册主体扩大到了自然人 | 第11页 |
(二) 扩大了商标注册的客体 | 第11-12页 |
(三) 完善了注册程序 | 第12-15页 |
(四) 增加了对驰名商标予以特殊保护的规定 | 第15-16页 |
(五) 将商标确权纳入司法审查程序 | 第16-17页 |
(六) 加强了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 第17-18页 |
二、 TRIPS协议与我国专利法的完善 | 第18-28页 |
(一) 明确专利立法为促进科技进步与创新服务,为深化改革创造更好条件 | 第18-19页 |
(二) 加大专利保护力度,完善司法和行政执法 | 第19-24页 |
(三) 简化、完善审批和维权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第24-25页 |
(四) 扩大开放、迎接入世,与TRIPS更趋一致 | 第25-27页 |
(五) 建设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专利审批和专利工作队伍 | 第27-28页 |
三、 TRIPS协议与我国著作权法的完善 | 第28-38页 |
(一) 国民待遇原则 | 第28-29页 |
(二) 扩大了著作权保护的客体 | 第29页 |
(三) 调整了著作权主体的权利 | 第29-33页 |
(四) 明确了版权集体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 | 第33页 |
(五) 加强了对著作权的保护力度 | 第33-34页 |
(六)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分类研究及具体归责行为 | 第34-38页 |
结论: 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机制的建议 | 第38-41页 |
参考书目 | 第4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