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页 |
引言 | 第9-18页 |
一、刑事和解制度概述及我国检察环节的刑事和解制度 | 第11页 |
(一)刑事和解制度概述 | 第11-12页 |
(二)我国检察环节的刑事和解制度 | 第12-18页 |
1、在办理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阶段的刑事和解 | 第12-14页 |
2、在办理审查起诉案件阶段的刑事和解 | 第14-18页 |
二、检察机关实行刑事和解的理论基础 | 第18-23页 |
(一)恢复性司法 | 第18-19页 |
(二)刑罚的谦抑性 | 第19-20页 |
(三)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 第20-21页 |
(四)构建和谐社会理念 | 第21-22页 |
(五)检察职能 | 第22-23页 |
三、我国检察机关实行刑事和解制度的利弊分析 | 第23-35页 |
(一)检察机关实行刑事和解制度的好处 | 第23-30页 |
1、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可以提高司法效率 | 第23页 |
2、检察机关刑事和解有利于刑罚目的的实现,有效预防再犯 | 第23-24页 |
3、有利于提高涉案双方的满意度 | 第24-25页 |
4、有利于改善涉案人员之间的关系 | 第25-27页 |
5、弥补国家与社会保障体系对被害人保障的不足 | 第27页 |
6、有利于改善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属的困境 | 第27-29页 |
7、能够有效弥补现有刑罚制度存在的不足 | 第29-30页 |
(二)检察机关实行刑事和解制度的弊端 | 第30-35页 |
1、削弱了刑罚的基本功能 | 第30-31页 |
2、刑事和解造成检察官任务繁重 | 第31-32页 |
3、地位的不平等容易导致被害人“狮子大开口”、犯罪嫌疑人“委屈求全” | 第32-33页 |
4、有“花钱买刑”之嫌 | 第33页 |
5、刑事和解缺乏必要的相应的监督,导致权力的滥用,容易滋生新的司法腐败 | 第33-35页 |
四、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的原则及案件范围 | 第35-41页 |
(一)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的原则 | 第35-37页 |
1、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或被害人近亲属双方自愿原则 | 第35页 |
2、利益均衡原则 | 第35-36页 |
3、遵循程序的规范性、正义性原则 | 第36-37页 |
(二)现行法律规定的刑事和解适用范围 | 第37-39页 |
(三)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适用的刑事和解范围 | 第39-41页 |
五、检察机关对刑事和解案件的处理办法 | 第41-43页 |
(一)建议公安机关撤案 | 第41页 |
(二)相对不起诉 | 第41页 |
(三)附条件不起诉 | 第41-42页 |
(四)和解起诉 | 第42-43页 |
六、检察机关刑事和解的监督 | 第43-46页 |
(一)不捕理由释析 | 第43-44页 |
(二)公开进行听证 | 第44页 |
(三)相关人员参与和解的准入 | 第44页 |
(四)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 第44页 |
(五)检察委员会最终决定 | 第44页 |
(六)复议机制 | 第44-45页 |
(七)二级备案制度 | 第45页 |
(八)案件回访调查 | 第45-46页 |
七、检察机关实行刑事和解制度的完善 | 第46-49页 |
(一)提高办理刑事案件检察人员办理民事案件的能力 | 第46页 |
(二)取消限制检察机关不起诉权的各项指标和规定 | 第46-47页 |
(三)加强量刑建议权的落实和完善 | 第47页 |
(四)依靠政府财政或其他团体,设立专项援助基金,提供国家补偿 | 第47页 |
(五)明确刑事和解程序,提高效率 | 第47-48页 |
(六)建立刑事和解的制约监督机制 | 第48-49页 |
结语 | 第49-50页 |
参考文献 | 第50-52页 |
致谢 | 第52-5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