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7页 |
引言 | 第7-9页 |
第一章 非法集资犯罪罪名的梳理 | 第9-18页 |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第10-12页 |
(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 第12-13页 |
(三)集资诈骗罪 | 第13-16页 |
(四)非法经营罪 | 第16-18页 |
第二章 现行刑法规制非法集资犯罪存在的问题 | 第18-28页 |
(一)罪的问题:相关罪名适用存在的问题 | 第18-22页 |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适用存在的问题 | 第18-19页 |
2、集资诈骗罪适用存在的问题 | 第19-21页 |
3、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适用存在的问题 | 第21-22页 |
(二)责的问题:追究非法集资违法者刑事责任存在的问题 | 第22-24页 |
1、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之间的位阶错误 | 第22-23页 |
2、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未能有效的衔接 | 第23-24页 |
(三)刑的问题:刑罚配置不当 | 第24-28页 |
1、自由刑、罚金刑存在的问题 | 第25-26页 |
2、非法集资犯罪配置死刑存在的问题 | 第26-28页 |
第三章 完善非法集资行为刑法规制的建议 | 第28-33页 |
(一)增设非法集资罪兜底性罪名 | 第28-29页 |
(二)重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的追诉标准 | 第29-30页 |
(三)配置正当抗辩事由 | 第30-31页 |
(四)非法集资犯罪刑罚配置轻刑化设置 | 第31-33页 |
结语 | 第33-34页 |
参考文献 | 第34-37页 |
致谢 | 第37-3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