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5页 |
导论 | 第15-25页 |
一 论文的研究现状和选题意义 | 第15-19页 |
(一) 研究现状 | 第15-17页 |
(二) 选题意义 | 第17-19页 |
二 研究对象的界定与研究方法 | 第19-23页 |
(一) 研究对象 | 第19-22页 |
(二) 写作方法 | 第22-23页 |
三 论文框架与不足 | 第23-25页 |
(一) 论文框架 | 第23页 |
(二) 不足 | 第23-25页 |
第一章 从道德理想到政治现实:传统社会救济制度运行的基础 | 第25-41页 |
第一节 传统社会救济制度运行的思想底蕴 | 第25-32页 |
一、“民贵君轻”的民本思想是社会救济制度积极应对的政治属性 | 第25-27页 |
二、爱人爱己、救危济困,社会救济制度运行的人性支撑 | 第27-30页 |
三、“因果报应”观的价值取向增强了社会救济制度执行的自觉性和普遍性 | 第30-32页 |
第二节 传统社会救济思想的起源 | 第32-38页 |
一、贵粟重储思想 | 第32-33页 |
二、《周礼》中的灾荒救助与日常救助设想 | 第33-35页 |
三、《管子·入国》的救助体系雏形 | 第35-38页 |
第三节 传统社会救济思想的实践 | 第38-41页 |
第二章 社会救济主体:政府主导下的组织支持体系 | 第41-49页 |
第一节 古代政府运作的职官体系 | 第41-43页 |
第二节 民国时期负有救济职责的组织机构日益专门化和体系化 | 第43-49页 |
一 社会救济组织、领导的常设机关 | 第43-44页 |
二 专司赈济机构 | 第44-47页 |
三、政府主导下提供社会救助服务的慈善组织 | 第47-49页 |
第三章 吏治与荒治:救济官员的管理制度 | 第49-70页 |
第一节 民国救济官员之治理背景 | 第49-54页 |
一、历史的智慧:故不得人,其何以能济? | 第49-50页 |
二、民国时期救济中的官吏劣迹略览 | 第50-54页 |
第二节 吏治之治:制度约束 | 第54-65页 |
一、主体:规范振务人员的法律制度 | 第54-55页 |
二、规范的行为种类 | 第55-56页 |
三、行政奖惩措施 | 第56-59页 |
四 刑罚惩处:《惩治贪污条例》 | 第59-62页 |
五 奖惩程序 | 第62-65页 |
第三节 人管人制度的无奈:监察制度权威的下降 | 第65-70页 |
一 民国时期的监察体制 | 第65-67页 |
二 监察院的无奈:“只拍苍蝇,不打老虎” | 第67-70页 |
第四章 救济之本:重农兴水 | 第70-98页 |
第一节 民国时期重农主张 | 第70-78页 |
一 农业领导机关的演进 | 第70-72页 |
二 重农之提案 | 第72-76页 |
三 重农之法令 | 第76-78页 |
第二节 兴水利:民国时期重农政策的制度落实 | 第78-87页 |
一 水利行政机构统一 | 第78-81页 |
二 专门水利委员会的职责:掌理河流防患兴利 | 第81-83页 |
三 水利立法 | 第83-87页 |
第三节 垦荒制度 | 第87-98页 |
一、北洋政府时期的《国有荒地承垦条例》 | 第88-90页 |
二、抗战前南京国民政府关于垦荒的制度性措施 | 第90-94页 |
三、战时农业政策中的垦荒制度 | 第94-98页 |
第五章 仓储制度的救济功能 | 第98-120页 |
第一节 义仓制度 | 第100-105页 |
一、义仓制度之渊源 | 第100-102页 |
二 义仓救济功能之流转 | 第102-105页 |
第二节 民国时期仓储制度的发展 | 第105-120页 |
一 仓储制度的组织建设 | 第105-106页 |
二 仓储管理制度 | 第106-113页 |
三、地方仓储规章(以安徽省为例) | 第113-120页 |
第六章 社会救济机构的制度设计 | 第120-158页 |
第一节 官办救济机构的历史考察 | 第120-123页 |
第二节 民国时期官办救济机构的制度规定 | 第123-147页 |
一 北洋政府时期的《游民习艺所章程》 | 第123-124页 |
二、抗战前南京国民政府的救济院规则 | 第124-131页 |
三、抗战时期的救济机构的法律制度 | 第131-143页 |
四 战后救济设施之恢复与改进 | 第143-147页 |
第三节 民间社会慈善机构的历史演进 | 第147-158页 |
一 民国时期民间慈善机构的繁荣 | 第147-151页 |
二 政府对民间慈善机构的全方面管理,从机构成立的备案到日常事务的申报以及违法的处理等,都一一在案 | 第151-158页 |
第七章 民国赈济制度 | 第158-193页 |
第一节 民国时期救济资金的募集机制 | 第158-173页 |
一 救灾准备金法 | 第160-163页 |
二 社会捐助 | 第163-167页 |
三、赈灾借债 | 第167-171页 |
四、税收调节 | 第171-173页 |
第二节 救灾程序的规划 | 第173-181页 |
一、报灾:政府救灾程序之启动 | 第173-174页 |
二 勘灾:救灾的具体凭据 | 第174-176页 |
三 蠲缓与发放振款 | 第176-181页 |
第三节 积极救济的具体制度 | 第181-193页 |
一 工赈制度 | 第181-184页 |
二、经济手段:金融救济 | 第184-187页 |
三、灾后安辑:教育与训练 | 第187-193页 |
第八章 社会救济制度的整合:国家责任的渐进 | 第193-202页 |
一、私人义务向天子责任的转换 | 第193-194页 |
二、古代居养机构模式:重养轻教 | 第194-196页 |
三、“教养结合,以教为重”思想在民国时期法律法规的实践 | 第196-202页 |
参考文献 | 第202-208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208-209页 |
后记 | 第209-21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