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9页 |
引言 | 第9页 |
第一部分 西方人文主义传统 | 第9-14页 |
一、西方人文主义及历史概述 | 第9-11页 |
二、西方人文主义精神的法哲学价值 | 第11-14页 |
1、为人权学说的形成提供了哲学基础 | 第11-12页 |
2、促进了民主思想的形成和发展 | 第12-13页 |
3、为法治思想设计了立论前提 | 第13-14页 |
第二部分 马克思人本精神的渊源 | 第14-19页 |
一、马克思人本精神与古希腊哲学的关系 | 第14-15页 |
二、马克思人本精神对近代哲学思想的继承 | 第15-17页 |
三、马克思早期对法哲学人本精神的探索 | 第17-19页 |
1、现实的法律体系缺乏人文精神的哲学基础 | 第17-18页 |
2、完善现有法学体系的尝试 | 第18-19页 |
第三部分 马克思法哲学的人本精神 | 第19-37页 |
一、法律为人的存在而存在 | 第19-23页 |
1、人创立了国家和法 | 第19-21页 |
2、立法权属于具有普遍代表性的阶级 | 第21-23页 |
二、人权:马克思法哲学人本精神的组成部分 | 第23-30页 |
1、马克思人权思想的形成 | 第23-25页 |
2、马克思人权思想的基本内涵 | 第25-27页 |
3、人权的发展远景是权利体系的最终瓦解,是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 第27-30页 |
三、马克思法哲学的平等观 | 第30-33页 |
1、平等观念概述 | 第30-31页 |
2、平等是特定社会经济条件下的法权要求 | 第31-32页 |
3、树立平等价值理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 第32页 |
4、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平等观 | 第32-33页 |
四、马克思论人的自由 | 第33-37页 |
1、自由的概述 | 第33-34页 |
2、马克思自由观的哲学基础 | 第34-35页 |
3、自由是法的至上理念 | 第35-37页 |
第四部分 马克思法哲学人本思想的现实意义 | 第37-44页 |
一、我国法治建设中“人本精神”的迷失 | 第37-41页 |
1、法律工具主义思想对人本精神的冲击 | 第38页 |
2、当前我国的社会现实导致法律工具化 | 第38-40页 |
3、传统的封建思想意识作祟及公民权利意识缺乏 | 第40-41页 |
二、弘扬法律的“人本精神”,推进民主法治进程 | 第41-44页 |
1、加强法治思想教育,注入马克思法哲学的人本精神 | 第41-42页 |
2、强调个体的主动性,创建和谐的社会秩序 | 第42页 |
3、树立公民主体意识,完善民主和法治建设 | 第42-44页 |
参考文献 | 第44-46页 |
后记 | 第4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