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国古代家法族规溯源 | 第1-12页 |
二、 明清时期家法族规的基本内容 | 第12-27页 |
(一) 强制性地尊祖 | 第12-14页 |
(二) 维护等级制度,严格区分嫡庶、房分、辈份、年龄、地位的不同 | 第14-19页 |
(三) 调整宗法财产、婚姻、继承等内部民事关系 | 第19-23页 |
(四) 维持家族秩序及国家统治 | 第23-27页 |
三、 国家对家法族规的态度 | 第27-35页 |
(一) 明太祖朱元璋对家法族规的支持 | 第27-28页 |
(二) 清初三十年,朝廷对家族法持以否定态度 | 第28-29页 |
(三) 顺治后期--雍正王朝,家族与朝廷之间的矛盾开始缓和,并开始支持家法族规的实行 | 第29-30页 |
(四) 乾隆时期,以抑制为主,也有一定的支持 | 第30-32页 |
(五) 嘉庆以后:由合流而放任 | 第32-35页 |
四、 明清时期家法族规与国家法的冲突与互动 | 第35-52页 |
(一) 家法族规与国家法的互动 | 第35-44页 |
(二) 家法族规与国家法的区别 | 第44-47页 |
(三) 家族法规与国家法的冲突 | 第47-52页 |
五、 家法族规在明清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 第52-53页 |
参考文献 | 第53-5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