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7页 |
Abstract | 第7-8页 |
引言 | 第8-10页 |
第1章 概述 | 第10-13页 |
·油污损害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由来 | 第10-11页 |
·油污损害赔偿责任限制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关系 | 第11页 |
·油污损害赔偿责任限制与油污损害赔偿责任限制程序的关系 | 第11-13页 |
第2章 油污损害赔偿责任限制程序的法律适用 | 第13-26页 |
·申请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的法律适用 | 第13-15页 |
·申请油污损害赔偿责任限制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区别 | 第15-20页 |
·两者在基金设立程序中的区别 | 第15-20页 |
·两者在债权登记和债权受偿程序中的区别 | 第20页 |
·适用《海事诉讼法》规定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所产生的问题 | 第20-25页 |
·在基金设立阶段进行审查失去意义 | 第20-22页 |
·对部分内容无法做出表面审查 | 第22页 |
·责任人无法享受公约所规定的权利 | 第22-23页 |
·确权诉讼无法正常进行 | 第23-25页 |
·产生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 | 第25-26页 |
第3章 其他国家关于申请油污损害赔偿责任限制程序的立法模式 | 第26-31页 |
·设立责任限制之诉解决基金的设立和分配 | 第26-27页 |
·规定特殊的程序解决基金的设立和分配 | 第27-28页 |
·对我国的启示 | 第28-31页 |
·重视对责任人是否有权享受责任限制的审查 | 第28-29页 |
·当事人有极大的自由选择行使权利的方式 | 第29页 |
·基金的设立需经过实体审查 | 第29-31页 |
第4章 油污损害赔偿责任限制之诉的建立 | 第31-39页 |
·在基金设立阶段进行实体审查的必要性 | 第31-32页 |
·在基会设立阶段进行实体审查的可行性 | 第32-36页 |
·在基金设立阶段进行实体审查不具有可行性的观点 | 第32-33页 |
·在基金设立阶段进行实体审查具有可行性的观点 | 第33-36页 |
·申请油污损害赔偿责任限制应作为一个独立的诉的法理学基础 | 第36-39页 |
第5章 申请油污损害赔偿责任限制的程序 | 第39-61页 |
·提出油污损害赔偿责任限制之诉的时间 | 第39-42页 |
·在诉讼前提出油污损害赔偿责任限制之诉 | 第39-40页 |
·在诉讼进行中提出油污损害赔偿责任限制之诉 | 第40-42页 |
·提起油污损害赔偿责任限制之诉的形式要件 | 第42-44页 |
·法院受理和审前准备程序 | 第44页 |
·法院的审理 | 第44-46页 |
·基金设立公告程序 | 第46-48页 |
·发布公告 | 第46-47页 |
·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内容、形式和期限 | 第47页 |
·对利害关系人异议的审查 | 第47-48页 |
·基金的设立 | 第48-53页 |
·基金设立的意义 | 第48-49页 |
·设立基金的时间 | 第49页 |
·基金设立的期限 | 第49-50页 |
·基金的数额 | 第50-51页 |
·基会的形式 | 第51-53页 |
·基金的保管 | 第53页 |
·债权的登记 | 第53-55页 |
·债权登记的管辖 | 第53-54页 |
·申请登记的期限 | 第54-55页 |
·债权登记的形式要件 | 第55页 |
·债权的审查和确认 | 第55-59页 |
·对由生效的法律文书证明的债权的审查与确认 | 第55-58页 |
·对登记债权的确权之诉 | 第58-59页 |
·债权受偿 | 第59-61页 |
第6章 结论 | 第61-62页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第62-63页 |
致谢 | 第63-64页 |
参考文献 | 第64-6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