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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婚姻家庭继承法律制度初论——兼与西方比较

序言第1-22页
第一章 唐代婚姻法律制度第22-120页
 第一节 婚姻的成立第22-50页
  一、 唐代法定婚龄及实践第23-27页
  二、 唐代许婚制度第27-31页
  三、 法定主婚人与媒妁制第31-34页
   (一) 法定主婚人第32-33页
   (二) 媒妁制度第33-34页
  四、 婚姻成立的禁止条件及法律责任第34-45页
   (一) 违婚为婚第34-45页
    1. 禁为婚妄冒第34-35页
    2. 禁有妻更娶第35-38页
    3. 禁同姓为婚与亲属为婚第38页
    4. 禁娶逃亡妇女为妻妾第38页
    5. 禁监临官娶监临女为妻妾第38-41页
    6. 禁良贱为婚第41-44页
    7. 禁僧道为婚第44-45页
    8. 违律为婚而又恐喝、强娶第45页
  五、 嫁娶违律及法律责任第45-50页
   (一) 居丧嫁娶第46-48页
    1. 居父母丧、夫丧嫁娶第46-47页
    2. 居期亲丧嫁娶第47-48页
   (二) 祖父母、父母被囚禁而嫁娶第48-50页
 第二节 婚姻的效力第50-57页
  一、 身份法上的效力第50-54页
   (一) 出嫁女与其母家的关系第50-51页
   (二) 出嫁女与夫家的关系第51-54页
  二、 财产法上的效力第54-55页
  三、 夫妻在法律上的地位第55-57页
   1. 法律确认礼教男尊女卑的原则第55-56页
   2. 夫对妻的权利第56页
   3. 妻对夫的义务第56-57页
   4. 夫妻相犯第57页
 第三节 夫、妻、媵、妾制第57-64页
  一、 媵、妻、妾第57-61页
  二、 对妾的法律地位的总认识第61-64页
 第四节 婚姻的终止第64-87页
  一、 概念第64-66页
  二、 离婚类型第66-85页
   (一) 出妻第66-81页
    1. 中国古代最主要的离婚方式——出妻第66-68页
    2. 出妻的法定条件第68-74页
    3. 出妻的法定限制条件——三不去第74-75页
    4. 出妻程序第75-76页
    5. 从“无子”与“妒忌”出妻看唐代七出三不去离婚制度的理论与实践第76-81页
   (二) 和离第81-83页
   (三) 义绝第83-85页
  三、 离婚的效力第85-87页
   (一) 身份方面的效力第85-87页
   (二) 财产方面的效力第87页
 第五节 唐代婚姻法律制度的演变及成因第87-104页
  一、 同姓不婚到同宗共姓不婚的飞跃第87-98页
  二、 增补禁外姻无服尊卑婚第98-104页
 第六节 唐代婚姻法律与唐代社会第104-120页
  一、 唐代诏令与士族婚第104-108页
  二、 唐中前期贞节观的淡化第108-116页
  三、 唐代对异族婚的限制第116-119页
  四、 禁制对婚俗——障车的干预第119-120页
第二章 唐代家庭法律制度第120-139页
 第一节 家户与家长第120-122页
 第二节 调整家庭关系的法律准则第122-124页
  一、 父权至上原则第122-123页
  二、 男尊女卑原则第123-124页
 第三节 家长的权利与义务第124-131页
  一、 家长资格第124页
  二、 家长的权利第124-129页
   (一) 财产权第124-125页
   (二) 教令权与自行责罚权第125-126页
   (三) 送惩权第126-128页
   (四) 主婚权第128-129页
  三、 家长的义务第129-131页
 第四节 父母子女第131-139页
  一、 父母子女的类别和称谓第131-135页
   (一) 继父与继子第132-133页
   (二) 嫡母、继母、慈母、养母第133-134页
   (三) 出母、嫁母、乳母第134-135页
  二、 兄姊与弟妹在法律上的地位第135-136页
  三、 父母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第136-139页
第三章 唐代亲属法律制度第139-157页
 第一节 亲属类别及拟制第139-144页
  一、 亲属分类原则第139-140页
  二、 亲属的类别第140-141页
  三、 亲属拟制第141-144页
   (一) 异姓养子第141-142页
   (二) 同宗养子——亲子拟制第142-144页
 第二节 亲等制度——唐代法律中的服制第144-146页
 第三节 亲属关系在法律上的效力第146-157页
  一、 亲属关系在刑法上的效力第146-150页
   (一) 亲属相犯第146页
   (二) 亲属相奸第146-147页
   (三) 缘坐制度第147-148页
   (四) 荫庇制度第148-149页
   (五) 容隐制度第149页
   (六) 留养制度第149-150页
  二、 亲属关系在民法上的效力第150-152页
   (一) 亲属先买权第151-152页
   (二) 亲属的扶养义务第152页
  三、 亲属关系在行政法上的效力第152-157页
   (一) 亲属关系对仕途的影响第152-153页
   (二) 亲属经商对入仕的阻碍第153-154页
   (三) 免除税赋第154页
   (四) 回避制度第154-155页
   (五) 官吏侍亲制度第155页
   (六) 假宁制度第155-157页
第四章 唐代继承法律制度第157-169页
 第一节 身份地位继承第157-161页
  一、 祭祀继承第157-159页
  二、 封爵继承第159-160页
  三、 食封继承第160-161页
 第二节 财产继——财产的传世第161-167页
  一、 关于继承标的的规定第163页
  二、 财产继承的分配原则第163-164页
  三、 户绝财产第164-165页
  四、 死商遗产的继承第165-167页
 第三节 唐代女子继承权第167-169页
第五章 近代以前中西婚姻家庭继承制度比较第169-192页
 第一节 中西婚姻法律制度比较第169-178页
  一、 家族与宗教对婚姻制度的影响比较第169-177页
  二、 婚姻主体等级比较第177-178页
 第二节 中西家庭继承法律制度比较第178-192页
  一、 亲等与服制比较第178-180页
  二、 中西长子继承制比较第180-192页
参考书目第192-19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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