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8页 |
引言 | 第8-9页 |
一、“日常家事代理权”理论渊源 | 第9-13页 |
(一) “日常家事代理权”的产生 | 第9-10页 |
(二) “日常家事代理权”国外立法概况和学术界的基本观点 | 第10-13页 |
二、“日常家事代理”与法律上的代理不存在逻辑关系 | 第13-16页 |
(一) 民法中“代理”的含义和法律特征 | 第13-14页 |
(二) “日常家事代理”法律特征的通说 | 第14页 |
(三) “日常家事代理”实质上是“日常家事代表” | 第14-16页 |
三、日常家事代表权与夫妻代理权 | 第16-20页 |
(一) 民事代表权的含义及特征 | 第16-17页 |
(二) 日常家事代表权的含义及特征 | 第17-18页 |
(三) 夫妻代理权的适用范围 | 第18-20页 |
四、行使日常家事代表权的条件 | 第20-24页 |
(一) 存在社会公认的婚姻关系 | 第20页 |
(二) 行为人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 第20-21页 |
(三) 代表行为必须在“日常家事”的范围内 | 第21-24页 |
五、日常家事代表权行使的法律效力 | 第24-29页 |
(一) 对外行使日常家事代表权具有绝对的法律效力 | 第24-26页 |
(二) 日常家事代表权的对内法律效力 | 第26-27页 |
(三) 对滥用日常家事代表权的侵权救济 | 第27-29页 |
六、日常家事代表权的立法思考 | 第29-34页 |
(一) 明文规定并区分日常家事代表权与夫妻代理权 | 第29-30页 |
(二) 进一步明确“日常家事”的范围 | 第30页 |
(三) 建立对滥用日常家事代表权侵权救济制度 | 第30-34页 |
参考文献 | 第3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