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0页 |
一、绪论 | 第10-19页 |
(一) 选题背景与意义 | 第10-11页 |
1. 选题背景 | 第10页 |
2. 选题意义 | 第10-11页 |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和文献综述 | 第11-14页 |
1. 国外区域政府间协调合作研究的总体概述 | 第11-12页 |
2. 国内区域政府间协调合作的研究概述 | 第12-14页 |
(三) 本文创新点与研究方法 | 第14-15页 |
1. 本文创新点 | 第14页 |
2. 研究方法 | 第14-15页 |
(四) 相关概念界定 | 第15-19页 |
1.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概况 | 第15-18页 |
2.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际政府间协调合作机制涵义界定 | 第18-19页 |
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际政府协调合作机制构建的必要性及其意义 | 第19-26页 |
(一)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经济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 | 第19-20页 |
(二)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呼唤建立城际政府协调合作机制 | 第20-26页 |
1. 建立城际政府间协调合作机制的现实依据 | 第21-22页 |
2. 建立政府间协调合作机制的理论依据 | 第22-25页 |
3.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立城际政府间协调合作机制的意义 | 第25-26页 |
三、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际政府间协调合作现状分析 | 第26-33页 |
(一)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际政府间协调合作的进展状况和所取得的成效 | 第26-29页 |
1.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政府间协调合作的进展情况 | 第26-29页 |
2.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际政府间的协调合作所取得的成效 | 第29页 |
(二)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际政府间协调合作机制所面临的主要障碍 | 第29-33页 |
1. 地方利益冲突导致基础设施及产业重复建设 | 第29-30页 |
2. 地方政府利益矛盾下的行政壁垒阻碍区域协调合作的进展 | 第30页 |
3. 协调机构职能不全且缺乏权威性,协调力度有限 | 第30-31页 |
4. 缺乏有效地协调机制及相关法律与制度的保障 | 第31页 |
5. 缺乏跨区域行业协会的参与 | 第31-33页 |
四、国内外区域政府间协调合作的实践经验 | 第33-39页 |
(一) 我国珠江三角洲地区政府协调合作的实践经验 | 第33-34页 |
1. 建立了协调合作的两大平台,实现了政府间的长期交流合作 | 第33页 |
2. 建立了多层次的协调合作制度 | 第33页 |
3. 确立了合作的制度规则 | 第33-34页 |
4. 存在的不足及缺陷 | 第34页 |
(二) 日本大都市圈中政府间协调合作的治理经验 | 第34-36页 |
1. 重视对首都圈规划的不断反馈调整过程 | 第35页 |
2. 在规划机制上,由自上而下的规划转为以协调为主 | 第35页 |
3. 在管理机制上,突显地区公共主体的统筹职能 | 第35-36页 |
(三) 当代美国大都市区治理的经验 | 第36-38页 |
1. “跨界联合组织”、“大都市区政府”和“特别区”多元并存的治理制度 | 第36-37页 |
2. 建立公私伙伴关系组织,有助于产业结构转型和城郊共同发展 | 第37页 |
3. 重视科层制、市场和组织间网络机制的综合治理 | 第37页 |
4. 制定区域开发规划,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和管理机构 | 第37-38页 |
(四) 对完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际政府间协调合作机制的启示 | 第38-39页 |
1. 政府是区域协调发展的主要推动者与实施者 | 第38页 |
2. 良好的运作机构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保证 | 第38页 |
3. 综合运用各种调控手段进行有效的区域协调 | 第38-39页 |
五、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际政府间协调合作机制创新 | 第39-44页 |
(一) 改革现行的行政区划,变“4+2”为“2+2”的发展模式 | 第39-40页 |
(二) 依靠独立专门的协调管理机构,统一规划协调各方利益 | 第40页 |
(三) 以政府高层之间的定期会晤为基础,建立市长联席会议长效机制 | 第40-41页 |
(四) 加强制度保障,形成对区域政府协调合作科学规范的约束机制 | 第41-42页 |
(五) 建立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 | 第42-43页 |
(六) 积极推动区域行业协会的发展 | 第43-44页 |
结语 | 第44-45页 |
注释 | 第45-48页 |
参考文献 | 第48-50页 |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论文目录 | 第50-51页 |
致谢 | 第51-5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