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3-5页 |
ABSTRACT | 第5-7页 |
引言 | 第15-17页 |
第一章 我国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制度概述 | 第17-21页 |
第一节 专家辅助人制度的法律内涵 | 第17-19页 |
一、专家辅助人的称谓界定 | 第17-18页 |
二、专家辅助人的概念界定 | 第18-19页 |
第二节 专家辅助人制度的立法功能 | 第19-21页 |
一、填补现行鉴定制度的空白 | 第19-20页 |
二、为当事人质证提供专业辅助 | 第20页 |
三、促进鉴定行业的优化升级 | 第20-21页 |
第二章 我国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制度存在的问题 | 第21-28页 |
第一节 专家辅助人诉讼地位不明 | 第21-22页 |
第二节 专家辅助人的资格认定标准及审查程序不完善 | 第22-24页 |
一、专家辅助人资格认定标准不明 | 第22-24页 |
二、专家辅助人资格审查程序缺位 | 第24页 |
第三节 专家辅助人参与诉讼的准入程序不科学 | 第24-26页 |
一、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启动主体单一 | 第25页 |
二、专家辅助人参与质证程序缺乏操作性 | 第25-26页 |
第四节 专家辅助人制度的权利救济机制尚未建立 | 第26-28页 |
一、法院限制当事人行使启动权时缺乏救济途径 | 第26-27页 |
二、当事人自身能力影响启动权行使时缺乏救济途径 | 第27-28页 |
第三章 我国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制度存在问题的症结分析 | 第28-31页 |
第一节 当事人本身权利意识薄弱 | 第28-29页 |
第二节 法院职权过度介入影响了当事人权利的行使 | 第29-31页 |
一、专家辅助人制度在制度设计上更多的考虑法院职权的行使 | 第29-30页 |
二、专家辅助人制度在制度运行中更多的考虑保障法院职权的行使 | 第30-31页 |
第四章 代表性国家相关制度的比较研究及借鉴 | 第31-38页 |
第一节 英国专家证人制度 | 第31-35页 |
一、专家证人制度的制度设计规则 | 第31-34页 |
二、专家证人制度对我国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启示 | 第34-35页 |
(一) 赋予法院专家证人制度启动权 | 第34页 |
(二) 设置了专家证言的审前开示制度 | 第34-35页 |
第二节 日本诉讼辅佐人制度 | 第35-38页 |
一、诉讼辅佐人制度设计规则 | 第35-36页 |
二、诉讼辅佐人制度对我国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启示 | 第36-38页 |
(一) 对诉讼辅佐人资格认定标准较为宽泛 | 第36页 |
(二) 诉讼辅佐人证言采取“有限采用规则” | 第36-38页 |
第五章 我国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完善 | 第38-46页 |
第一节 明确专家辅助人依附于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 第38-39页 |
第二节 细化专家辅助人资格的认定标准及审查程序 | 第39-42页 |
一、统一专家辅助人的资格认定标准 | 第39-41页 |
(一) 专家辅助人应具备可考证的形式要件 | 第40页 |
(二) 专家辅助人应具备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实质要件 | 第40-41页 |
二、建立专家辅助人资格的庭前和开庭审查程序 | 第41-42页 |
第三节 健全专家辅助人参与诉讼的相关程序 | 第42-43页 |
一、赋予法院以专家辅助人制度启动权 | 第42-43页 |
二、提高专家辅助人参与质证程序的可操作性 | 第43页 |
第四节 建立专家辅助人制度相应的权利救济机制 | 第43-46页 |
一、当事人可通过复议重新行使启动权 | 第43-44页 |
二、引入法律援助机制保障特殊群体的启动权行使 | 第44-46页 |
结语 | 第46-48页 |
参考文献 | 第48-52页 |
致谢 | 第5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