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6页 |
引言 | 第7-8页 |
一、我国看守所履行的现实职能及其问题 | 第8-13页 |
(一) 我国看守所所履行的现实职能 | 第8-9页 |
1、未决犯的审前羁押 | 第8页 |
2、代执行部分已决犯刑罚 | 第8页 |
3、配合侦查的开展 | 第8-9页 |
(二) 现阶段情况下看守所存在的问题 | 第9-13页 |
二、我国看守所履职中产生问题的成因分析 | 第13-19页 |
(一) 看守所职能定位不清,行政地位从属于公安机关 | 第13-14页 |
(二) 传统的“有罪推定”的刑事司法理念及诉讼价值观根深蒂固 | 第14-15页 |
(三) 相关法律法规所存在的缺陷使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 | 第15-16页 |
(四) 外部监督渠道单一、乏力,缺乏相应司法控制手段 | 第16-17页 |
(五) 内部管理流于形式,相关制度不能落到实处 | 第17页 |
(六) 被羁押人权利救济手段的虚无化 | 第17-18页 |
(七) 来自于外部的各种压力 | 第18-19页 |
三、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看守所的职能转型 | 第19-24页 |
(一) 保护被羁押人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 第20-21页 |
1、杜绝侦查机关对被羁押人的刑讯逼供 | 第20页 |
2、减少和避免超期羁押、非法羁押 | 第20-21页 |
(二) 保障被羁押人辩护权的实施 | 第21-24页 |
1、切实保障聘请律师的权利 | 第21-22页 |
2、保障律师会见通讯权 | 第22-24页 |
四、我国看守所的中立化:职能转型的主要方法 | 第24-26页 |
五、我国看守所中立化的实现路径 | 第26-34页 |
(一) 深化推进普法教育,巩固“无罪推定”等法律原则 | 第26-27页 |
(二) 完善未决羁押立法及司法运作机制 | 第27-34页 |
1、对看守所条例进行重构适应中立化需要 | 第27-30页 |
2、未决羁押制度的改革 | 第30-31页 |
3、看守所配套机制的变革 | 第31-32页 |
4、看守所内部管理体制的革新 | 第32-34页 |
结语 | 第34-35页 |
参考文献 | 第35-38页 |
致谢 | 第3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