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5-9页 |
Abstract | 第9-14页 |
第一章 导论 | 第18-39页 |
第一节 研究范围和选题意义 | 第18-21页 |
一、研究的范围 | 第18-20页 |
二、选题的意义 | 第20-21页 |
第二节 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第21-33页 |
一、关于预算必要性的研究综述 | 第21-22页 |
二、关于预算与公民权利关系的研究综述 | 第22-24页 |
三、关于代议机关预算权的研究综述 | 第24-26页 |
四、关于预算权力制衡的研究综述 | 第26-27页 |
五、关于中央和地方预算关系的研究综述 | 第27-29页 |
六、关于预算监督的研究综述 | 第29页 |
七、关于财政立宪的研究综述 | 第29-33页 |
第三节 写作思路和研究方法 | 第33-35页 |
一、写作思路 | 第33-34页 |
二、研究方法 | 第34-35页 |
第四节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35-37页 |
一、本文可能的创新 | 第35-36页 |
二、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36-37页 |
第五节 研究范围的限定及相关问题的说明 | 第37-39页 |
第二章 预算权配置的基础理论 | 第39-54页 |
第一节 国家与公民财产权 | 第39-40页 |
第二节 预算 | 第40-42页 |
一、预算概念 | 第40-41页 |
二、预算与公民权利保护 | 第41-42页 |
第三节 预算权 | 第42-47页 |
一、预算权概念 | 第42-43页 |
二、预算权主体 | 第43-44页 |
三、预算权配置 | 第44-45页 |
四、预算权配置类型 | 第45-47页 |
第四节 预算权配置的理论依据 | 第47-54页 |
一、人民主权理论 | 第47-48页 |
二、委托代理理论 | 第48-50页 |
三、政府失灵理论 | 第50-52页 |
四、权力制衡理论 | 第52-54页 |
第三章 宪法规范预算权配置的正当性分析 | 第54-87页 |
第一节 宪法与预算法律的关系 | 第54-59页 |
一、宪法与部门法的关系 | 第54-56页 |
二、宪法与预算法律的定位和分工 | 第56-59页 |
第二节 我国《预算法》规制预算权配置的力不能及 | 第59-66页 |
一、《预算法》无初始配置预算权的能力 | 第60-61页 |
二、《预算法》对预算收入无规制力 | 第61-63页 |
三、《预算法》对预算支出规制力差 | 第63-64页 |
四、《预算法》无法保障相关主体预算权力 | 第64-66页 |
第三节 宪法规范预算权配置之正当性 | 第66-83页 |
一、预算权配置与宪法发展的基础一致 | 第66-67页 |
二、预算权配置与宪法发展具有历史统一性 | 第67-76页 |
三、预算权配置理念与宪法基本原则相一致 | 第76-78页 |
四、预算权配置的核心体现宪法主权 | 第78-80页 |
五、预算权配置与宪法分权的路径相一致 | 第80-82页 |
六、预算权配置的宪法规制成为世界立宪潮流 | 第82-83页 |
第四节 财政宪法学的发展 | 第83-87页 |
一、部门宪法学的兴起 | 第83-85页 |
二、财政立宪与预算立宪 | 第85-87页 |
第四章 域外国家宪法中预算权配置制度之考察 | 第87-112页 |
第一节 完善公民预算权体系,控制国家债务上限 | 第88-94页 |
一、明确预算法定原则以保障公民财产权 | 第88-91页 |
二、保护公民预算预算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 第91-92页 |
三、控制国家债务上限 | 第92-94页 |
第二节 确立代议机关预算中心主义 | 第94-102页 |
一、税收立法权保留原则 | 第94页 |
二、代议机关预算权力形态丰富 | 第94-99页 |
三、代议机关预算权力支撑制度 | 第99-102页 |
第三节 约束和制衡政府预算权 | 第102-105页 |
一、限定政府预算权之目的 | 第103页 |
二、赋予政府预算编制权和执行权 | 第103-104页 |
三、确立政府预算平衡权 | 第104-105页 |
四、明确政府预算公示权 | 第105页 |
第四节 划分央地事权,赋予地方预算收入权 | 第105-109页 |
一、单一制的日本和法国 | 第106-107页 |
二、联邦制的美国和德国 | 第107-108页 |
三、其他国家宪法央地预算权的划分类型 | 第108-109页 |
第五节 设置独立的司法机关预算和预算监督机关 | 第109-112页 |
一、设置独立的司法机关预算 | 第109页 |
二、设置独立的预算监督机关 | 第109-112页 |
第五章 我国《宪法》预算权配置制度的不足及成因分析 | 第112-132页 |
第一节 我国《宪法》预算权配置制度的规范现状 | 第112-114页 |
一、关于公民预算权的规范 | 第112-113页 |
二、关于全国人大预算权的规范 | 第113页 |
三、关于政府预算权的规范 | 第113-114页 |
四、关于央地预算权的规范 | 第114页 |
五、关于预算专门监督机关的规范 | 第114页 |
六、关于司法机关预算权的规范 | 第114页 |
第二节 我国《宪法》预算权配置制度的不足 | 第114-120页 |
一、公民财产权与国家预算权矛盾突出 | 第115-116页 |
二、全国人大与政府预算权配置失衡 | 第116-117页 |
三、政府预算权力配置缺乏制衡 | 第117-118页 |
四、央地预算权配置的错位 | 第118-119页 |
五、缺乏独立的预算监督主体 | 第119页 |
六、司法机关预算权空白 | 第119-120页 |
第三节 《宪法》预算权配置制度不足对预算管理的影响 | 第120-125页 |
一、预算透明度低,预算民主性差 | 第120-121页 |
二、人大权威虚化,控制预算乏力 | 第121-122页 |
三、地方财力有限,债务问题突出 | 第122-123页 |
四、预算编制粗放,预算执行随意 | 第123-124页 |
五、预算监督淡化,司法保护不足 | 第124-125页 |
第四节 我国《宪法》预算权配置制度不足之成因 | 第125-132页 |
一、传统“遵从”文化浓厚,缺少平等协商意识 | 第125页 |
二、缺乏权力制衡的观念和实践 | 第125-126页 |
三、预算工具论的影响 | 第126-128页 |
四、租税国家的理念尚未建立 | 第128页 |
五、预算权力与预算能力混同化 | 第128-129页 |
六、相关法律体系不健全 | 第129-130页 |
七、盲从苏联的结果 | 第130-132页 |
第六章 完善我国《宪法》预算权配置制度的思考 | 第132-157页 |
第一节 宪法的基本属性 | 第132-134页 |
一、宪法的政治性 | 第132-133页 |
二、宪法的规范性 | 第133-134页 |
第二节 宪法目标条款的竞次与选择 | 第134-136页 |
一、宪法目标条款的竞次 | 第134-135页 |
二、宪法目标条款的选择 | 第135-136页 |
第三节 完善我国《宪法》预算权配置制度之进路 | 第136-154页 |
一、明定公民预算权体系,限定国家债务规模 | 第137-141页 |
二、增强预算决议权威,丰富全国人大预算权内涵 | 第141-147页 |
三、完善政府预算权体系,强化政府预算权制衡 | 第147-150页 |
四、厘定央地事权,赋予地方财权 | 第150-152页 |
五、推进司法机关预算和预算专门监督机关的独立 | 第152-154页 |
第四节 完善我国《宪法》预算权配置制度的条文试拟 | 第154-157页 |
参考文献 | 第157-166页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第166-167页 |
后记 | 第16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