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贝马斯的协商民主法律观及其法治意义
中文摘要 | 第1-3页 |
Abstract | 第3-7页 |
绪论 | 第7-11页 |
一、研究目的及意义 | 第7-8页 |
二、研究状况 | 第8页 |
三、本文写作思路和分析框架 | 第8-11页 |
第一章 哈贝马斯的协商民主法律理论 | 第11-35页 |
第一节 协商民主理论的概述 | 第11-15页 |
一、协商民主理论的兴起和渊源 | 第11-13页 |
二、协商民主理论的内涵 | 第13-15页 |
第二节 哈贝马斯协商民主法律理论形成的深层背景 | 第15-27页 |
一、多元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 | 第15-17页 |
二、传统自由主义民主模式与共和主义民主模式的悖论 | 第17-20页 |
三、交往理性理论与实践的发展 | 第20-23页 |
四、对晚期资本主义合法性危机的反思和解决 | 第23-27页 |
第三节 哈贝马斯的协商民主法律观 | 第27-35页 |
一、植根于生活世界和系统之间的法律 | 第28-29页 |
二、法律的事实性和有效性 | 第29-30页 |
三、哈贝马斯的协商民主法律观的核心要素 | 第30-35页 |
第二章 协商民主的立法价值 | 第35-49页 |
第一节 协商民主:现代法治的合法性基础 | 第35-39页 |
一、法治的合法性困境 | 第35-37页 |
二、协商民主的合法性 | 第37-39页 |
第二节 协商民主的立法价值诉求 | 第39-42页 |
一、集体的理性认同 | 第39-40页 |
二、利益的有效权衡 | 第40-41页 |
三、冲突的公正解决 | 第41-42页 |
第三节 立法的协商民主模式 | 第42-49页 |
一、两种协商民主机制的理性结合 | 第43-44页 |
二、法律规范有效性的获得 | 第44-45页 |
三、立法的协商形式 | 第45-49页 |
第三章 协商民主的司法价值 | 第49-67页 |
第一节 “规范”与“事实”的张力 | 第49-55页 |
一、对事实与规范两分的法律适用模式的反思 | 第49-51页 |
二、对分析实证主义司法裁决理论的反思 | 第51-54页 |
三、对德沃金司法裁决理论的反思 | 第54-55页 |
第二节 程序主义法治范式 | 第55-61页 |
一、程序主义法治范式的确立 | 第56-57页 |
二、“普遍化原则”向“论证原则”的转化 | 第57-59页 |
三、规范的证成与规范的运用之间缺口的弥合 | 第59-61页 |
第三节 司法的协商民主模式 | 第61-67页 |
一、诉辩交易框架下的整合 | 第61-63页 |
二、司法 ADR 的构想 | 第63-64页 |
三、陪审制度的反思 | 第64-67页 |
第四章 协商民主:法治的现实与理想 | 第67-80页 |
第一节 协商民主缺失的法治现实 | 第67-71页 |
一、共同的利益基础和价值原则的缺位 | 第67-68页 |
二、公民的不平等 | 第68-70页 |
三、公民意识的阙如 | 第70-71页 |
第二节 协商民主支撑的法治构想 | 第71-80页 |
一、公民参与的扩大 | 第71-74页 |
二、公共领域的建设 | 第74-77页 |
三、民间组织的发展 | 第77-80页 |
结论 | 第80-82页 |
参考文献 | 第82-85页 |
致谢 | 第85-87页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第87-8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