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0页 |
引言 | 第10-13页 |
一、习惯法条款中提单的物权凭证功能之萌芽 | 第13-18页 |
(一)契约自由原则与早期海上货物运输的发展 | 第13-15页 |
(二)提单的物权凭证功能在习惯法条款中之体现 | 第15-18页 |
二、海上货物运输统一法创设时代提单的物权凭证功能的确立 | 第18-25页 |
(一)《海牙规则》体系下提单的物权凭证功能的定位 | 第18-20页 |
(二)《维斯比规则》体系下提单的物权凭证功能的定位 | 第20-22页 |
(三)《汉堡规则》体系下提单的物权凭证功能的定位 | 第22-25页 |
三、《鹿特丹规则》体系下提单的物权凭证功能的新变化 | 第25-34页 |
(一)《鹿特丹规则》体系下传统提单的物权凭证功能之传承 | 第25-29页 |
(二)《鹿特丹规则》框架内提单的物权凭证功能之减损 | 第29-31页 |
(三)货物控制权制度对提单的物权凭证功能减损之补救 | 第31-34页 |
四、提单的物权凭证功能的演变对建立海运新秩序的影响 | 第34-39页 |
(一)提单的物权凭证功能的演变对国际海运新秩序建立的影响 | 第34-35页 |
(二)提单的物权凭证功能的演变对我国提单制度的影响 | 第35-39页 |
结论 | 第39-40页 |
参考文献 | 第40-42页 |
作者简介及科研成果 | 第42-43页 |
致谢 | 第4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