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学教育与市场需求
中文摘要 | 第3-4页 |
英文摘要 | 第4-5页 |
绪论 | 第8-11页 |
一、问题的缘起 | 第8-9页 |
二、研究的意义 | 第9-10页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10-11页 |
第一章 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简要历程 | 第11-16页 |
第一节 法学教育的初创期 | 第11-12页 |
一、计划经济制度下的法制需求 | 第11页 |
二、建国后法学教育体系的建立 | 第11-12页 |
第二节 法学教育的成长期 | 第12-14页 |
一、市场经济制度下的法治需求 | 第12-13页 |
二、改革开放后法学教育的大发展 | 第13-14页 |
第三节 法学教育的成熟期 | 第14-16页 |
一、市场经济制度完善与法治需求的转变 | 第14-15页 |
二、法学专业学位正式开展 | 第15-16页 |
第二章 法学教育与市场需求的关系 | 第16-24页 |
第一节 法学教育的经济属性 | 第16-19页 |
一、法治人才——法学教育的产品 | 第16-17页 |
二、法律市场的需求——对法学人才产品的消费 | 第17-18页 |
三、法学毕业生就业率——市场对于法学产品的反馈 | 第18-19页 |
第二节 法律市场与法学教育的矛盾分析 | 第19-24页 |
一、市场精英型需求与法学素质教育的矛盾 | 第19-21页 |
二、市场多元化需求与知识结构单一的矛盾 | 第21-22页 |
三、市场强职业化需求与高校弱实践课程设置的矛盾 | 第22-24页 |
第三章 我国当前法学教育问题的梳理 | 第24-35页 |
第一节 法学教育改革积累的既有问题 | 第24-28页 |
一、法学教育发展重量不重质 | 第24-26页 |
二、法治人才培养缺乏市场导向 | 第26-28页 |
第二节 新时代法律服务的新问题 | 第28-32页 |
一、基础性法律服务需求减少 | 第28-30页 |
二、法律服务复杂性增强 | 第30-31页 |
三、法律服务市场需求与法治人才供给错位 | 第31-32页 |
第三节 市场机制自我调整的局限 | 第32-35页 |
一、法治人才培养自我调整的滞后性 | 第33页 |
二、法治人才培养趋利的盲目性 | 第33-35页 |
第四章 市场导向下法学教育改革思考 | 第35-42页 |
第一节 法治人才培养应坚持市场导向 | 第35-39页 |
一、法治人才培养目标的再定位与实践路径 | 第36-37页 |
二、合作教育模式的职业化培养 | 第37-38页 |
三、优势结合实现复合型人才培养 | 第38-39页 |
第二节 市场机制自我调整局限的应对 | 第39-42页 |
一、法学办学资质评估 | 第40页 |
二、法学教育质量评估 | 第40-41页 |
三、法学教育改革系统化 | 第41-42页 |
结语 | 第42-44页 |
参考文献 | 第44-48页 |
在校期间的研究成果 | 第48-49页 |
致谢 | 第4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