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引言 | 第11-15页 |
(一)研究内容 | 第11页 |
(二)研究的意义、现状 | 第11-13页 |
(三)研究的思路与范围 | 第13-15页 |
一、行政判决既判力基准时点的基本理论 | 第15-17页 |
(一)行政判决既判力的一般理论 | 第15页 |
(二)行政判决既判力基准时点的一般理论 | 第15-17页 |
二、行政判决既判力基准时点的主要观点 | 第17-23页 |
(一)日本与我国台湾地区的主流观点 | 第19-20页 |
1.日本关于行政判决既判力基准时点的主流观点 | 第19页 |
2.我国台湾地区关于行政判决既判力基准时点的主流观点 | 第19-20页 |
(二)我国大陆地区关于行政判决既判力基准时点的主要观点 | 第20-23页 |
1.事实审言词辩论终结时说 | 第20页 |
2.判决作出时说 | 第20-21页 |
3.被诉行政行为生效时说 | 第21页 |
4.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确定的观点 | 第21-23页 |
三、对行政判决既判力基准时点主要观点的简评 | 第23-27页 |
(一)在日本与我国台湾旧“行政诉讼法”时代,无论采何种观点,都承认存在例外情形 | 第23页 |
(二)台湾新“行政诉讼法”时代,确定行政判决既判力基准时点尤其注重行政诉讼类型不同带来的影响 | 第23-24页 |
(三)大陆“事实审言词辩论终结时”说是对民事判决既判力相关理论的直接套用 | 第24-25页 |
(四)“判决作出时”说是初步独立探索的认知 | 第25页 |
(五)持“被诉行政行为生效时”说者居多,有成通说之势 | 第25-26页 |
(六)承前述(三)与(五)之说明,无论持何种观点,均排除例外情形,坚持唯一说 | 第26页 |
(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确定的观点最新颖,具有理论上突破性的价值,但司法实用价值较低 | 第26-27页 |
四、行政判决既判力基准时点的确定 | 第27-43页 |
(一)考量因素:确定行政判决既判力基准时点的理念基础 | 第27-29页 |
1.权力分工原则 | 第27-28页 |
2.尊重行政权的首次判断权原则 | 第28页 |
3.权利保障原则 | 第28-29页 |
4.司法最终解决原则 | 第29页 |
(二)基本观点:行政判决既判力基准时点以“被诉行政行为作出时”为原则,“事实审言词辩论终结时”作为例外 | 第29-31页 |
(三)具体考察:各行政诉讼类型的判决既判力基准时点的确定 | 第31-43页 |
1.撤销诉讼 | 第32-34页 |
2.确认诉讼 | 第34-36页 |
3.变更诉讼 | 第36-38页 |
4.履行诉讼 | 第38-40页 |
5.行政赔偿诉讼 | 第40-43页 |
结语 | 第43-44页 |
参考文献 | 第44-46页 |
致谢 | 第4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