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9页 |
引言 | 第9-10页 |
第一章 前瞻信息重大性标准基础理论 | 第10-17页 |
第一节 重大性与重大性标准概述 | 第10-13页 |
一、 美国证券法规对于重大性的定义 | 第10-11页 |
二、 重大性在信息披露制度中的作用 | 第11页 |
三、 界定重大性的两种标准 | 第11-12页 |
四、 美国判例法对于重大性标准的演进 | 第12-13页 |
第二节 前瞻性信息重大性标准概述 | 第13-17页 |
一、 美国证券法规对于前瞻性信息的定义及其特征 | 第13-14页 |
二、 两种不同的美国证券前瞻性信息及其重大性标准 | 第14-15页 |
三、 前瞻性信息重大性标准的研究意义 | 第15-17页 |
第二章 美国的前瞻性信息重大性标准 | 第17-24页 |
第一节 理性投资者理论与性量测试法的确立 | 第17-18页 |
一、 Basic Inc. vs. Levinson 案 | 第17页 |
二、 前瞻性信息重大性标准的支点——理性投资者标准与性量测试标准 | 第17-18页 |
第二节 前瞻性信息在披露层面的重大性标准 | 第18-20页 |
一、 美国对前景性信息在披露层面适用的重大性标准 | 第18-19页 |
二、 美国对自愿披露的预测性信息在披露层面适用的重大性标准 | 第19-20页 |
第三节 前瞻性信息在虚假陈述层面的重大性标准 | 第20-24页 |
一、 前瞻性信息虚假陈述的认定 | 第20页 |
二、 前瞻性信息在虚假陈述中的重大性标准 | 第20-21页 |
三、 预先警示理论对自愿披露预测性信息重大性的消除 | 第21-22页 |
四、 善意吹嘘不具有重大性 | 第22-24页 |
第三章 我国的前瞻性信息重大性标准体系 | 第24-29页 |
第一节 我国前瞻性信息重大性标准体系现状分析 | 第24-26页 |
一、 重大性标准采用二元制 | 第24-25页 |
二、 前景性信息重大性标准缺失 | 第25页 |
三、 上市公司滥用重大性决定权,自愿披露的预测性信息披露情况混乱 | 第25-26页 |
第二节 对于完善我国前瞻性信息重大性标准体系的建议 | 第26-29页 |
一、 统一在认定前瞻性信息虚假陈述层面的重大性标准 | 第26页 |
二、 借鉴 Item303,确立针对我国前景性信息的重大性标准 | 第26-27页 |
三、 对特定预测性信息的强制披露 | 第27页 |
四、 引入预先警示理论 | 第27-29页 |
结语 | 第29-31页 |
参考文献 | 第31-34页 |
致谢 | 第3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