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2页 |
引言 | 第12-14页 |
一、 非法人体医学实验所涉犯罪的基本状况 | 第14-22页 |
(一) 非法人体医学实验所涉犯罪具有高科技性和不可预知的高度危险性 | 第14-17页 |
(二) 信息不对称使非法人体实验所涉犯罪具有严重的欺骗性和潜在危险性 | 第17-18页 |
(三) 非法人体医学实验犯罪极易导致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 第18-19页 |
(四) 非法人体医学实验案件发生后难以进行刑事追诉 | 第19-22页 |
二、 国际社会对于非法人体医学实验所涉犯罪的立法应对 | 第22-23页 |
三、 我国有关非法人体医学实验所涉犯罪的立法及缺陷 | 第23-28页 |
(一) 立法现状 | 第23-25页 |
1. 行政立法 | 第23-24页 |
2.涉及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的规章 | 第24页 |
3.涉及药品临床实验的规章 | 第24-25页 |
(二) 不足之处 | 第25-28页 |
1.刑法中缺乏非法人体实验构成犯罪的专门规定 | 第25页 |
2.行政方面和刑事方面规定的不协调 | 第25-26页 |
3.刑事诉讼中专门性的司法鉴定程序缺乏 | 第26页 |
4.刑法相关规定与其他法律及规章无法衔接导致犯罪认定不精确 | 第26-28页 |
四、 我国非法人体医学实验所涉犯罪处理中的主要问题 | 第28-33页 |
(一) 关于非法人体医学实验是否入罪的问题 | 第28-29页 |
(二) 关于非法人体医学实验专设罪名的问题 | 第29页 |
(三) 关于刑事诉讼中的伦理审查问题 | 第29-31页 |
1.制订和完善医学伦理审查程序对于认定犯罪保护合法人体医学实验的必要性 | 第29-30页 |
2.国内学术界对医学伦理审查程序存在问题之研讨 | 第30-31页 |
3.现行卫生部规章因层级过低无法有效制约伦理审查 | 第31页 |
(四) 关于刑事诉讼中的司法鉴定问题 | 第31-33页 |
1.非法人体医学实验司法鉴定之重要性 | 第31-32页 |
2.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无法在此类案件刑事诉讼中直接作为证据使用 | 第32-33页 |
3.在处理人体医学实验引发纠纷时很少对是否是非法人体医学实验进行刑事司法鉴定 | 第33页 |
五、 应对非法人体医学实验所涉犯罪的刑事诉讼策略 | 第33-47页 |
(一) 增设非法人体医学实验罪 | 第34-43页 |
1.医学伦理审查程序的作用 | 第35-36页 |
2.现阶段医学伦理审查程序的具体内容 | 第36-39页 |
3.行政规章所确定的医学伦理审查程序与刑事追诉证据标准的衔接 | 第39-40页 |
4.北京市医学伦理审查机制的有益探索促使医疗单位内部制剂试用更加规范 | 第40-41页 |
5.值得商榷的受试者知情同意权原则必须有补充救济的司法措施 | 第41-42页 |
6.刑事诉讼中指控非法人体医学实验犯罪应当将伦理医学审查结论作为主要证据 | 第42-43页 |
(三) 完善司法鉴定程序 | 第43-47页 |
参考文献 | 第47-48页 |
填表说明 | 第48-49页 |
授予专业硕士人员登记表 | 第4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