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问题的提出和研究的进路 | 第1-13页 |
第一章 契约的正当原因 | 第13-31页 |
一、契约原因问题的提出 | 第13-15页 |
二、罗马法上契约原因的含义 | 第15-19页 |
(一) 罗马法上的契约原因并不是交易目的 | 第15-16页 |
(二) 罗马法上契约原因的基本含义 | 第16-18页 |
(三) 法定原因主义立场的变通 | 第18-19页 |
三、罗马法上契约原因的功能 | 第19-20页 |
四、要式口约的非实质化及其启示 | 第20-21页 |
五、罗马法上契约原因含义的变迁——以中世纪和德国法为中心 | 第21-31页 |
(一) 中世纪学者对契约原因的解释及契约原因在德国法上的衰微 | 第21-24页 |
(二) 十九世纪德国学者对契约原因的理解及其影响 | 第24-31页 |
第二章 给付的正当原因 | 第31-45页 |
一、从给付与契约的合一到给付与契约的分离:给付原因问题的出现 | 第31-32页 |
二、罗马法上给付原因的含义 | 第32-33页 |
三、罗马法上给付与原因的关系 | 第33-36页 |
(一) 要式买卖和拟诉弃权的无因性及其机理分析 | 第33-35页 |
(二) 让渡的有因性及其变迁 | 第35-36页 |
四、让渡原因内涵的主观化及让渡与原因关系的最终走向 | 第36-39页 |
(一) 让渡原因内涵的主观化 | 第36-37页 |
(二) 让渡和原因关系的最终走向 | 第37-39页 |
五、近代德国法对罗马法上给付的诠释及给付原因的变化 | 第39-44页 |
(一) 德国法上给付含义变迁的历史考察 | 第39-43页 |
(二) 德国法上给付行为无因性的基本机理 | 第43-44页 |
六、给付行为无因性的两面性——逻辑上的无因与生活上的有因 | 第44-45页 |
(一) 给付行为无因性的基本理论逻辑 | 第44页 |
(二) 生活逻辑对给付行为无因性的再否定 | 第44-45页 |
第三章 原因理论的总结——法律行为原因的一般理论 | 第45-54页 |
一、原因即目的观点的不合理性 | 第45-48页 |
(一) 其在无因性问题上割裂了统一的原因理论 | 第46页 |
(二) 其背离了物权行为理论的基本逻辑 | 第46-47页 |
(三) 其在债权行为有因性问题上使原因失去了应有的价值 | 第47-48页 |
二、原因的一般含义 | 第48页 |
三、法律行为之原因的功能 | 第48-49页 |
四、法律行为无因性的基本机理 | 第49页 |
五、原因理论对于中国私法的启示 | 第49-54页 |
(一) 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的再认识 | 第50-52页 |
(二) 契约行为的有因性不应被忽视 | 第52-54页 |
结论 | 第54-56页 |
参考文献 | 第56-60页 |
附: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第60页 |